一、日常工作
1、按照《开封大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开大党政发【2016】5号)的文件精神,围绕开封大学2016年十项重点工作, 深入落实教育部两个《行动计划》,结合岗位职责要求,高质量完成本年度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协调配合与学校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各项工作。与教务处共同进行本学年各项教学检查工作2次。
3、每位督导老师月听课及讨论不少于24学时,完成听课任务率达95%以上。确保在听课中发现严重问题时,下发督导通知书率达100%。每月向主管领导上报督导工作信息1次。
4、按照上级及校内相关部门要求,按时、准确、高效报送材料及信息。按照归档要求,督导室所归档案规范、齐全、完整,各类档案按时归档率达90%以上。
二、重点工作
5、充分利用学校办公系统开展日常督导管理工作,信息系统覆盖率达95%以上。在国家、省、学校的各类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数据准确无误,数据更新及时,准确率达99%。
6、加强本部门人员教育工作,强化形象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效率,服务对象综合评价满意率达95%以上。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推行规范化管理,无责任事故、无投诉事件、无安全稳定事件发生。
7、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检查、同安排、同部署,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切实做好党务校务公开工作。
8. 办好每月1期的督导简报工作, 督导简报成为为学校老师教学经验交流平台,了解学校日常教学质量的窗口, 为学校制定有关政策、指导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三、创新工作
9. 根据学校对《 行动计划 》工作的分解,督导室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RW-53和 XM—21的协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