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招投标法律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该项目的具体要求,于2016年06月15日上午9:30分在开封大学招标中心,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河南华鑫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由于该公司不履行法律规定及本次招标要求必须履行的义务,至今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及中标价款,故取消其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资格,自动顺延至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各有关当事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开封大学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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