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9〕83号)等文件精神,为激发学校科技创新活力,加速提高支撑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以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封大学博士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有严谨的科研工作态度。
3.博士基金的申请应以项目为依托,申报项目的选题应符合或靠近学校专业和专业群发展方向,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研究期限为三年。
二、项目验收要求
(一)博士基金项目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限主持人)即可申请结项;
(二)项目执行期内,须完成以下任务,方为达到验收标准:
1. 在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允许下,必须每年完成申报任务;
2. 发表1篇期刊论文,并以JA类型被SSCI、SCI、EI、CSSCI、CSCD等重要检索工具之一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仅限第一作者或独著);
3. 以第一完成人完成下列项目两个以上:
(1)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立项1项;
(2)正式出版人文社科学术专著1部;
(3)获得开封市科技局、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教育厅、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科研成果奖一等奖(项目类)1项以上;
(4)研究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等(采纳证明以红头文件形式为准);或积极开展技术开发工作,完成开发一项新产品或一项成果转化(以合同为准);
(5)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资助额度:社科5万元,工科10万元。资助经费按照《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1.《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附件3)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需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和签署具体意见。
2.需提供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式合同原件。
3.需提供申请人学位证复印件及相关研究成果佐证。
4.提交材料报送行政楼52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王霞OA邮箱。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0日,联系电话:23810023。
科研外事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