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基建、科研、声像、仪器设备等档案材料归档通知
作者:王雯 资料来源:
点击数: 时间:2010-04-30
学校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和开大校发[2009]36号文件,学校的基建、科研、仪器设备等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认真整理,填写归档文件清单,于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以前移交档案室。
1.基建档案每项基建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检查项目的全部材料,在验收后两个月内交档案室归档。
2.科研档案(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应在职称评定之后两个月内归档。
3.十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档案,应将购进和引进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文件材料(原件)在设备验收完毕投入使用后两个月内归档,引进设备为索赔期满后两个月内归档。
4.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档案,在产品定型鉴定(或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立卷归档任务;管理性材料,应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归档任务。
5.声像载体材料在完成制作后3个月归档,照片档案在工作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归档。
联系电话:3810992
电子邮箱:danganshi109@163.com
附件:归档文件清单.doc
校综合档案室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