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19年开封市科技发展计划编制工作安排和《开封市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汴科文〔2014〕33号)要求,开封市第一批创新型科技团队计划开始申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符合《开封市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二)作为核心成员已认定过的开封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三)联合组建开封市创新型科技团队时,各专业领域在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方面要有较高的关联度。
二、申报材料
1.开封市创新型科技团队计划申请书(附电子文档)。
2.团队带头人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相关资格复印件;聘任合同或证书复印件(以上可合并缩放打印)。
3.作为省优秀专家、开封市拔尖人才、省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科技特派员有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在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
4.重要科技奖励、荣誉(不超过5项)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加盖科研部门印章)。
5.如获发明专利或其它公认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如专利授权、新品种审定并授权、行业或国家标准、软件著作权等(不超过4项)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科研部门印章)。CI\SCI论文情况。
6.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的最高层面的市(含市级)级以上科研项目(不超过4项)应提供项目任务下达通知的复印件或相关项目书封皮、目录页面的复印件(加盖科研部门印章)。(提供主要成果的应用收入情况)。
7.各级政府给予支持的证明材料,其他补充材料。
8.其他。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请于7月15日前交至科研规划处524室,电子版打包发至科研规划处曹明OA。
科研规划处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