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汴人社〔2019〕153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提出的“中国要强,人民生活要好,必须有强大科技”的指示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为鼓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总结科学研究和科技实践的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信息的传递,推动理论和技术创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开展开封市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包含两项奖项: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
(一)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
参评论文应是2017年以来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究和实验方面的学术成果。
(二)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
参评成果应是2016年以来完成的针对开封市的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开展的课题研究、调查研究、创新应用、提案、议案等成果。根据其被采纳和应用后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评定。
二、评审要求
原则上按《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办理,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成果优先,往届已获奖成果和已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三、奖励办法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由市人社局和市科协联合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有关要求
每名申报者(第一署名作者)最多可申报3篇。请各申报者按照《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和《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填报。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于2019年6月21日前报送至科研规划处524办公室。所需材料均可在附件下载。
科研规划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