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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2009年05月14日 00:00    来源:     作者:电子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为了发挥院党总支、院行政在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中的领导决策作用,党政各司其职,共同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根据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特建立食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是学院工作的决策性机构。

一、党政联席会议的任务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院教学科研和其它工作中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3.商讨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等重要事项,促进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二、例会制度

1.党政联席会议的参加对象是正副书记、正副院长,由专人作会议记录。

2.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召开2次,因特殊情况,会议可提前和延期举行。必要时可吸收系、学科主要负责人参加,或扩大为院务工作会议。

3.会议一般由院长或书记主持,议题由院长和书记共同商定。

4.会议中的决议和会议记录,会议结束时由院长、书记审阅后存档。

三、议事程序及决议的落实

1.会议议题由各分管工作的会议成员或系、学科负责人提前向院长、书记提出,由书记、院长审定后,提前作好材料准备。

2.提出议题的成员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并研究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指示精神,提出解决所议事项的建设性意见和方案,供会议讨论和决策参考。

3.党政联席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际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为有效。如对某些问题存在分歧,则不宜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校党委或校行政。表决形式,可实行口头表决,也可进行投票表决。

4.决议一旦形成,认真贯彻执行。由分管某方面工作的负责人或院办公室准确、迅速地通知各有关人员进行落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院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在下一次会议上报告落实情况。

四、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

3.研究学校办学方向、方针和学院发展总体规划、思路。

4.讨论学院各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每年的工作要点及落实措施。

5.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师德教育、教师培训、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学科带头人、教职工职称、职级评定工作。

6.讨论教学改革、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研究讨论学生就业及管理等问题。

8.讨论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包括科研计划、科研机构设置、科研项目组织落实、科研经费、科研政策、科研结题等,商讨学术会议的安排及经费等问题。

9.讨论人事问题,包括教师人才的引进、选留博士生及干部的调整、配备、调进、调出、表彰和处分等。

10.讨论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和购置方案,决定大宗设备的招标投标意向及管理办法。

11.讨论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12.讨论涉及学院整体利益的其它有关重要事项。

五、会议纪律

1.参会者必须按时到会,集中精力开好会议;

2.参会人员必须以学校和学院发展的整体利益为重,坚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加强团结,相互协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决议形成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并按时按要求完成,未能完成的须在下次会议上说明原因。

4.与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保密制度,增强党的纪律性,坚决反对自由主义。

5.会议涉及到本人及其亲属的职称、待遇、升降、奖惩等内容时,与会者本人应当回避。

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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