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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今年我省将为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发放《兵役登记证》,作为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一、登记对象
常住户口在河南省范围内,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今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高中毕业21周岁(含)以内、大专毕业在23周岁(含)以内、本科及以上毕业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同时还需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女青年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二、登记时间
5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程序
1.网上填写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或下载的表格,到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现场确认。
4.目测初审。学校武装部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5.领取《兵役登记证》。学校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四、登记办法
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武装部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青年,由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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