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课及上课时间安排
1、本学期选课时间:2月27日(周三)上午8:00--3月2日(周六)下午6:00
2、本学期上课时间:自3月4日(周一)起,按选课时显示时间上课。
二、选课规定及选课方法简介
本书列出的素质教育选修课供各专业学生选报,学生应在第四学期前按以下规定必选2门课程(含第四学期),新生第一学期不参与选课。
(一)选课规定
1、学生选课范围不限,可以自由选修课程。
2、自选课不得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应跨专业选修。
3、每学期开出的选修课程中每人限修一门。
4、选修课考试未通过者,不安排补考,学生可再次选修该课程,也可按选课要求选择其他课程。
5、茶艺、调酒课程不满20人不开课,数学建模课不满30人不开课,其他课程选报不满60人不开课。
(二)选课方法
1、点击开封大学主页—〉校内站点栏目下“教务管理”进入开封大学教务处首页,点击网页右侧红字“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登录。
2、点击网上选课菜单中的正选子菜单—〉在课程范围中选择“主修”(公共任选课)—〉单击检索按钮,系统将检索出可供选择的课程。
3、点击想要选择的课程前面的方框—〉然后点击该课程后面的“选择”,系统将弹出该门课程的详细信息,选定要选择的上课班级,单击确定。
4、单击课程范围后面的提交按钮。
5、点击查看“正选结果”,如果出现你选择的课程,表示选课成功。
6、退选:在选课结束前,如果你不想选修该门课程—〉在正选结果菜单中单击“退选”按钮,即可退选。
7、改选:在选课结束前,如果你想改修其他课程—〉先按步骤5退选,再重新选择。
8、在选课截止日期前,请选课的同学再次登陆系统,查看选课人数,不够开课人数的改选其他课程,并核实个人选课是否成功。
9、选课系统按时关闭,系统关闭后不再添加任何学生。未选上的可下期再选。
三、学生上课须知
凡选报选修课的同学,应遵循以下上课要求:
1、选课后应及时购买所需的讲义或教材(可咨询任课教师或教材室),学校和个人不得做硬性推销,不得从教材费中统一扣除。
2、部分课程如书法、篆刻、茶艺、调酒等所用的耗材如颜料、墨汁、纸张、刻材、刻刀、茶叶、酒类等,由选课学生自备。
3、选课结束后应按教务处下发的时间表按时上课,没有请假手续,旷课累计超过1/3总学时者,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上课资格和考试资格。
4、上课期间应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完成相关作业,作业量完成不足1/3者,不得参加期末考试。
5、考试要求按《考试工作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如有违纪情况与必修课同等处理。
6、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再组织补考。学生应在下学期按规定的课程类别补选其他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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