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开展评选200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教社政[2009]47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在国内学术刊物和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报,第一作者所在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
2.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项按以下22个学科申报:(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社会学;(8)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工商管理;(20)公共管理;(21)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2)综合研究。
申报跨学科的研究成果,请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可根据实际研究问题在相关学科中申报。
3.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4.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奖励等级为一、二、三等,名额按申报成果总数的10%、20%、30%确定。获奖成果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同时确定若干有重大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结集出版。
申报材料由申报学校审核后集中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
2.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评审材料原则上不退,需要退回的,需要与教育厅社政处联系。
3.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社政处有关通知精神,申报200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需交成果申报评审费,标准是:著作类:150元/项;其他:10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