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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司函【2009】22号文件,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教育部设立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二、课题类别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围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设计了“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教师可根据“课题指南”进行申报。
“课题指南”分为一类课题和二类课题。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三、申报条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限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申报。
2、申报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报者应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相关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进行选题申报。
4、申报教师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
5、每个申报教师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申报。申报教师应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人文社科项目管理文件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提高申报质量。
四、成果要求
1、一类课题要求:2009年9月10日前,课题组须提交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并将中期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6000—8000字)报组织实施单位。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和咨询报告、音像软件。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大众化特点,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2、二类课题要求:2009年9月10日前,课题组提交1—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同时将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6000字左右)报组织实施单位。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课件等软件。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大众化特点和推广价值,能够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和宣传。
五、申报办法
1.申请评审书一式9份,A4复印纸,单独装订,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开发处邮箱(kyc401@163.com)。
2.申报截止日期:3月25日。
科研开发处
二OO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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