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开封市科技局通知,2018 年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组建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原则,拟申请承担组建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技实力雄厚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
2.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并在科技研究和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省内或市内同行业中有一定影响;
3.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5.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匹配资金的落实;
6.拥有改革意识强、敢于创新、高效精干、科学化管理的领导班子,有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请申报单位将《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和《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各一式 6 份(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于8月21日交至科研处。
附件1.开封市工程技术中心申请书.doc
附件2.开封市工程技术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科研处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