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6〕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学校科技创新活力,加速提高学校支撑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以期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科研基金项目应为校企校地合作项目。项目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应与企业或政府联合申报,第二参与人应为企业或政府人员,并视需要组建结构合理的联合项目组。
2.基金项目申请时应提供与合作单位签订的项目委托书。
二、项目要求
(一)博士基金
1.资助对象: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执行期限:2—3年
3.资助额度:社科5万元,工科10万元
(二)青年基金
1.资助对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之后)且具有硕士学位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执行期限:2年
3.资助额度:社科5000元,工科1万元
三、申报要求
1.需提供企业对此项目的委托书原件。
2.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位证复印件。
3.《开封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需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和签署具体意见后,报送科研处,电子版需一同提交.
4.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8年9月30日
附件:1.开封大学科研基金申请书(工科).doc
2.开封大学科研基金申请书(社科).doc
科研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