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接开封市知识产权局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根据《开封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开封市2017年度的专利申请资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利资助的条件
(一)申请地在开封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间申请的专利(以受理通知书日期为准);
(二)发明专利须已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
二、申报材料
(一)《开封市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附件)一式2份;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专利申请费缴纳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发明专利另需提供实审费缴纳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非职务专利申请资助,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专利资助金额
资助经费均以转账方式支付,发明专利每件10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件200元。
四、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2018年3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
附件:
附件开封市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