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度开封市政府决策研究第二批课题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
本批次发布为具体性课题1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申报者可在课题题目中选报课题,也可以在不改变课题研究方向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研究领域,自定题目申报。
二、申请单位
本批次课题申报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三、公开申报课题题目
1.开封市深化宋都古城保护与修缮的思路与对策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06)
2.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建设开封国际陆港发展路径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07)
3.推动黄河流域(开封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探索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08)
4.开封市立足实际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东部新城的对策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09)
5.开封市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思路与对策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10)
6.开封市数字经济的发展路径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11)
7.构建开封市现代产业体系及壮大主导产业的思路与对策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12)
8.开封市打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策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13)
9.开封市运用大数据推动城市大脑建设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14)
10.开封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方向和路径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15)
11.新时期加快推进郑开同城化、引领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16)
12.开封市产城融合发展路径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17)
13.培育壮大开封市县域经济的思路与对策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18)
14.开封市古城运河文化旅游发展路径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19)
15.加快发展开封市夜间经济的对策研究(课题编号:KFKTB2020-20)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组设置。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课题组,一个课题组仅可申报一项研究课题。一个单位可申报多项课题,并统一进行申报。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并能亲自组织和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对申报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的研究成果。包括课题负责人在内,课题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申报3项课题。每个课题组确定一名负责具体工作的成员作为本课题联系人。
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统一组织课题申报,每项课题均需填报《2020年度开封市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1)、研究课题申请表活页(附件2)各5份,申报单位汇总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2份一并报送。申报材料统一采取A4纸打印,并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应确保完全一致。
3.填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申报选题的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水平和能力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各项材料要如实填报,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涉密内容。凡弄虚作假者、抄袭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4.申报时间。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收集汇总统一提交至科研规划处524室。
五、课题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期限结束,采购单位将在1个月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确定立项课题与中选课题组,并对结果予以公示。
2.开题启动。课题研究时限自立项之日开始,为期10个月,课题结项时间不得早于半年。课题组不得擅自更改原定的研究方向、研究计划和预定的完成时间以及课题立项书规定的其他内容;确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的,应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更改批准。如因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终止课题研究的,要及时向采购单位说明情况。市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课题研究的计划执行、课题推进、完成情况等方面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3.成果结项。课题组要按照课题立项要求,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报告和建议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条理清晰,行文符合学术规范,并注明参考文献,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要求(结项前,本课题的主要观点,须在国家公开刊物或省级连续性内部资料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课题研究报告字数原则上在2万字以上,决策建议3千字到5千字。
以上材料需结集成册、统一装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课题结项采取相关专业人员集中评定的方式,结项成果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评为“优秀”档次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研究成果适当给予奖励,推荐参加开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
4.经费资助。对评为“优秀”“合格”的研究成果,颁发《开封市政府决策研究课题结项证书》,并拨付资助经费;对评为“不合格”的研究成果,由采购单位根据相关专业人员的评定意见,责成课题组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合格的,给予结项;仍不合格的,不予结项,采购单位不拨付资助经费。资助经费只针对申报单位拨付,由其负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申报单位也可对资助经费不足部分给予补助。
科研规划处
2020年12月7日
汴课题管理﹝2020﹞3号-附件1:课题申请书.docx
汴课题管理﹝2020﹞3号-附件2:申报活页.docx
汴课题管理﹝2020﹞3号-附件3:申报单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