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接开封市社科联通知,现将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申报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全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才,可被推荐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人选。推荐的范围主要是理论、新闻、出版、文艺、文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业务人才,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作为人选推荐。注重全媒体人才选拔,加大非公领域文化人才选拔力度。各界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理论界。主要包括高等院校,社科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所属的社科理论研究机构,各级党委讲师团、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
2.新闻界。主要包括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闻网站、“两微一端”及其他互联网传媒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单位,以及其他新闻宣传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工作的人员。
3.出版界。主要包括出版传媒集团、图书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数字出版单位,以及其他出版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发行等工作人员。
4.文艺界。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教育机构、文化艺术研究机构、文物保护管理和科研机构、文物商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含电视剧制作发行)、电影创作生产单位(电影厂)、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电影公司、电影院、院线公司),以及其他文化艺术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等工作的人员。
5.文化经营管理。主要包括文化企事业单位中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一般从事文化经营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
二、遴选条件
推荐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较高,获得较高业务成就,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特别是在思政课教学研究、历史考古研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等领域,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4.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6.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8.在同等条件下,入选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9.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中原英才计划”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人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分类)》(附件),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科研规划处(行政楼524室),电子版发至OA邮箱科研规划处陈琼收。
2.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初审,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四、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程序、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以及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报送)。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每位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所有推荐材料请在5月6日下午4:00前报送至科研规划处524室。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3.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6.个人简介材料;
7.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科研规划处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分类).doc
附件2: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doc
附件3: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人选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