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开封市第十九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包含两项奖项: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不含成果结项项目)。
(一)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含著作)奖
参评论文应是2021年以来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究和实验方面的学术成果。
(二)开封市自然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奖
参评成果应是2020年以来完成的针对开封市的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开展的课题研究、调查研究、创新应用、提案、议案等科研成果。根据其被采纳和应用后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评定。
二、评审要求
原则上按《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评审,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成果优先,往届已获市级以上奖项和已获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审。
三、奖励办法
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由开封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含现金奖励)。每名申报者(第一署名作者)最多可申报3篇,只取一个最高奖。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21日前将申报成果相关材料上报送到行政楼524办公室,电子版发OA邮箱科研外事处陈琼收。《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表》《开封市应用研究成果奖申报表》《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汇总表》《开封市应用研究成果奖汇总表》在附件下载。
科研外事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