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我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项目申报
1.选题范围
根据《2024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
2.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经本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向推荐单位报送。(2)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和航空港区)档案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系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2024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报省档案局;省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的申报材料由省档案局直接受理。
3.经费保障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限定经费额度。
4.材料报送《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须填写承担单位审查意见和推荐单位推荐意见,《推荐2024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1份,均加盖公章。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立项评审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科技项目验收和优秀成果奖励
1.申报范围
(1)科技项目验收。按期完成的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并且已完成项目任务书要求的目标任务。
(2)优秀科技成果奖励。2023年底前通过验收的项目,经实践证明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后,可申报优秀科技成果奖励。
2.材料报送
(1)科技项目验收分为会议验收、结题2种,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会议验收由省档案局组织验收专家现场听取项目研究情况、观看演示、查阅资料,经质询、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省档案局对通过验收的项目颁发验收证书;结题须按照《办法》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应用证明或研究论文及其他预期成果相关材料(一式3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省档案局审查后予以确认,出具结题证明。
(2)申报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的单位须填写《河南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一式4份,加盖公章),其中3份分别与成果研究相关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项目验收证明、推广应用证明(研究论文)〕等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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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和航空港区)档案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系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经汇总后报省档案局;省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的申报材料由省档案局直接受理。各级档案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流程规范,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省档案局组织档案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人要围绕研究依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进行答辩,确定2024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
2.强化申报指导。各省辖市档案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做好科技项目验收、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的解读和指导,避免出现申报材料填写不规范、汇总不完整、报送不及时、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不一致等现象。
3.严格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对报送材料的齐全、完整、规范情况进行审查。申报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的项目要确保所推荐的研究成果质量高,且经实践证明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可推广性,对推动全省档案事业持续创新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4月17日,上述申报材料请于规定日期前报送至科研外事处52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OA邮箱科研外事处陈琼收,文件名备注为立项/结题/优秀成果奖励十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科研外事处
附件:2024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