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确人文学院班子各位成员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的领导作用,做到既分工又协作,既民主又集中,经人文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共同研究,特制定人文学院领导的分工制度。
一、领导分工
1.党总支书记:主持人文学院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对本学院党建、领导班子建设、对外宣传等负总责,协助学院行政管理工作。
2.院长:主持人文学院全面工作。对人文学院行政、财务、人才队伍、人事管理工作、师资建设等各项管理工作负总责。
3.总支副书记:分管人文学院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对人文学院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党支部、学生工作办、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等学生工作负责。协助人文学院总支书记做好人文学院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
4.教学副院长:分管人文学院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计划制定、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的组织和安排,以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协调和处理教学中的各项问题。
5.科研副院长:分管人文学院日常科研管理,实验实训、对外交流、校企合作等建设,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科研津贴发放审核,中青年教师科研督导。
二、协作制度
1.人文学院院长应对全人文学院的教学、行政、科研工作负总责。人文学院副院长应对其分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并向人文学院院长负责。人文学院总支副书记应认真履行学生工作职责,并向总支书记和人文学院院长负责。人文学院行政和人文学院总支的人文沟通、工作协调主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
2.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人文学院重大决策均通过人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应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最后决策。
3.人文学院领导之间应本着既分工又协作的原则,工作中应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补台,求同存异;应注意维护集体的声誉;坚持照章办事,依法行政;正确摆正自己的位置,注意学院班子的威信。
4.人文学院院长、人文学院副院长任意1人不在学院时,由人文学院院长指定在学院者代行职责;总支书记和副书记任意一方不在学院时,由在学院者或指定一人代行职责。
5.人文学院党总支应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本着讲原则,讲奉献、讲大局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人文学院总支应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人文学院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