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师工作守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及教研部的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3.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热爱教育事业
1.忠诚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2.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
3.热爱体育教学岗位,爱岗敬业。
4.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学校和教研部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学与科研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各级各项工作。
(三)热爱学生
1.关心爱护学生,教体育人。
2.尊重学生人格,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3.深入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四)钻研业务
1.积极探索教学规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公共体育教学改革。
2.积极探索在“三自主”环境下进行体育教学的新模式、新方法,努力提高学生的自主运动能力。
3.营造锻炼氛围,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努力提升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教学质量。
4.自尊、自律,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五)团结协作
1.互相尊重,互相学习,谦虚谨慎,胸襟开阔。
2.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3.维护集体荣誉,创建文明部风,优化工作环境。
(六)为人师表
1.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注重言表风范。
2.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4.注重仪表和教态,自觉维护体育教师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