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目的:
本竞赛规则的目的,是将世界跆拳道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欧洲第一联盟、以及加盟各国的国内联盟所举办有关竞赛事项,做一个确保普通性及标准性的适用。 竞赛规则的适用:
本竞赛的规则适用于联盟、欧洲第一联盟、已加盟各国的国内联盟所举办的比赛。
⑴、加盟各国的国内联盟,若因特殊情势须修改一部分的竞赛规则时,必须得到联盟执行委员会的承认,才可实行。
⑵、使用本国语所写的联盟竞赛规则,这些联盟和各协会,都得经过联盟执行委员会的承认,才可使用。
竞赛场地:
竞赛场的表面须用指定的木板或被承认的材料铺着,而且要平滑,竞赛场以12米四方,表面不可有任何障碍物突出物为标准。为了需要,竞赛场也可设于高于地面20厘米以内的地方。竞赛场分为两个区域,两区域之间的境界称作境界线。
一、比赛场、境界线、安全区域
竞赛场中央部分有8米四方的境界,是用宽度7.5厘米白线标示,叫做境界线。境界线内的区域即是比赛场。
二、审判、副审、选手的位置
(1)、审判的位置:从赛场中心点到审查员席的相反方向,离1.5米的地方,即是审判员的位置,用一个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
(2)、副审的位置:各角落离开50厘米的地方,用一个直径15厘米的白色院圈线表示副审的位置,用黑字写上1-4的号码。靠近审查员席左边的圆为1,离开审查员席的左边为2,离开审查员席右边的为3,靠近审查员席右边的为4。
(3)、审查员的位置:和评判员的位置正好相反,从境界线中心离开3米的地方,即是审查员的位置,以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同时,审查员的位置应放置桌子和椅子。
(4)、选手的位置:从比赛场中心左右离1米的地方,以直径15厘米的圆表示选手的位置。左圆是代表蓝方,右圆是代表红方。
(5)、教练的位置:在蓝选手和红选手的位置旁边,从境界线中心起码离开3米的地方,各画直径15厘米的蓝圆圈和红圆圈,竞赛场在审查员位置的左方是蓝方教练的位置,右方则是红方教练的位置。
选手资格:
一、选手资格
(1)、属于某个在中国跆协注册的团体会员。
(2)、当年度登记注册的运动员。
(3)、必须持有中国跆协颁发的段位证书,或根据比赛要求持有响应的段位、级位证书。
二、选手的服装
(1)、选手必须穿戴联盟所指定的跆拳道服装及防护用具。
(2)、选手在上衣的背后须绣上号码。
(3)、选手不能穿其他任何衣服以及附属品(如眼睛及装饰品)选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