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任务
一、宣传贯彻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中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河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的有关规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衷于学校体育运动事业的发展。
二、宣传贯彻《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并将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具体的工作中。
三、制订全校体育工作计划、监督计划的实施,定期进行工作总结、交流经验、督促检查各院、部、学生会、团委及各单项体协开展体育工作情况。
四、举办全校性的群体竞赛运动,如一年一度的体育文化节、中国大众体育纪录挑战赛以及各项球类比赛等。
五、组织参加省、市级以上的校体育代表队的竞赛、训练工作。
六、通过开展群体活动,营造奋勇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锻炼氛围,倡导广大学生、教职员工爱国、爱校并树立终身体育的健康意识。
七、加强各兄弟院校的体育交流和本地区各级体育部门的联络,必要时,有义务承办一些高校间、本地区的一些体育竞赛和体育科研学术活动。有条件的话,可以承办、协办一些省、市级的重大比赛任务。
八、有义务接待上级体育部门,各兄弟院校的体育团体人士的来访等。
九、有计划地举办一些重点项目的大学生裁判员的培训班和各单项技术训练班,组织开展有关的学术讲座和专业技术报告会,积极开展体育科研活动。
十、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全体会议,并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
十一、每年负责收集整理学校体育大事记(或学校体育年鉴)。
十二、负责学校举办的各项体育活动的宣传工作,促进体育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十三、对全校体育设施、体育场馆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十四、承办学校交办的其它体育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