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学日志制度 18
外国语学院教师日志制度 19
外国语学院听课制度 20
外国语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标准 22
外国语学院自编教材管理规定 26
外国语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31
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40
外国语学院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46
外国语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守则 53
外国语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制度 55
外国语学院专业带头人培养实施办法 57
外国语学院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 59
外国语学院专业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61
外国语学院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 63
外国语学院日常教学工作档案管理规范 66
外国语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76
附件1 教学工作单项奖评选细则(校发) 77
附件2 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暂行规定(校发) 87
附件3 开封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校发) 93
附件4 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院部组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及教师参加技能大赛获奖的奖励办法(校发) 105
附件5 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发) 110
附件6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发) 116
附件7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校发) 119
附件8 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与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校发) 126
附件9 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参见2016校发42号文件
附件10 教师业务进修管理规定参见2016校发44号文件
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概述
为实现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参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学管理的内容
教学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其中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及实训室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
第三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1. 建立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收集、整理、分析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信息,研究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改革。
3. 认真抓好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积极创建校级乃至省级骨干专业。
4. 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第四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
加强制度建设,实行目标管理,使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在教学管理中加强质量监控,实行程序控制,抓住主要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学院、教研室两级分别把关,全过程管理,使我院教学工作各环节高质量、高效率、有秩序地进行。
第二章 教学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 教学工作领导体制
院长是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全院教育教学工作。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抓教学的经常性工作。教学工作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有关教学工作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有代表性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
学院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教学副院长任副主任,校内外专家,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实训室主任任委员。教学工作委员会定期研究和解决教学管理中的各项重大问题。
第三章 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人才培养方案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编写课程标准、选用和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的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保证其顺利实施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 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的确定,是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前提。必须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通过深入细致的职业岗位群和国家经济政策分析,深入调查掌握有关市场、行业的发展方向及其对人才知识、能力结构和人才素质的要求,确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第八条 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执行与修订程序
1. 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组织各教研室,按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应深入调查,在由行业专家及企事业单位有丰富经验的一线管理、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对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进行论证,对培养人才所需知识和能力结构进行认真分析,设计课程体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所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由学院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汇总审核,经校长批准后执行。
2. 经批准实施的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必须填写《开封大学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并报教务处审批。
3. 对于调整课时或增删课程,均需同时提供相关论证过程资料,且专业总学时不得突破2600学时。
第四章 教学运行管理
第九条 教学运行
教学运行管理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对教学活动实施管理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学院教学运行管理的基本特点是严格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条 制订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的制订要贯彻高职高专教育思想,体现教学改革的精神,严格依照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紧扣职业能力,服从课程结构和教学的整体需要。课程标准由学院负责组织编写,先由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拿出初步意见,经充分讨论后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把关签字后报教务处,经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批准后执行。
每门课程(包括实践课)均应有课程标准,学院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课程标准。
第十一条 课程表
课程表是教学活动的指令,是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落实的重要文件,所有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 编制课表主要原则是:同一授课单位,同一课程连续排课一般不得超过两节;同一课程的编排在时间分布上应避免过于集中,在同一周内应尽量均匀分布;所有以技能培养、训练为主的课程,原则上不合班上课; 同一任课教师原则上一学期不能同时担任三门课程。
2. 下一学期课表原则上应于上一学期结束(新生课表除外)前编排好后并下发到班级、教师。
3. 课表一经编排下发,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需修改的,须报学院领导批准、教务处审核。
4. 严禁教师个人自行调课和教师之间自行相互换课及私自找人代课。因特殊原因需调课时,须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第一周内,按校历和课程标准要求制订授课进度表一式两份,教师自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第十三条 学院要建立教学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收集教学信息,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教学事故,保证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十四条 教学观摩
教学观摩是每个教师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取长补短的极好机会。由各教研室推荐课堂艺术水平高的教师进行观摩教学,并组织本学院教师观摩听课,课后进行讨论、分析、评价该教师的讲授方法、特点、思路等,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第十五条 期初、期末教学检查
学院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教案、教师日志、听课笔记、班级教学日志、教师的授课进度表以及上学期试卷、补考试卷等。
学院在放假前第二周进行期末考试,考试前—周为停课复习时间,考前两周要公布考试、考查科目并安排考场及监考教师,同时报教务处。
第十六条 例会制度
1. 学习委员例会
为便于教与学两方面的相互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要求、接受能力、听课习惯及提高教师的课堂艺术水平,学院在每月未由院长、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秘书共同主持召开学习委员座谈会,并形成—种制度。了解、收集教学当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例会中凡涉及教师讲课、辅导等方面的问题,由学院、教研室负责反馈给教师本人,包括内、外聘教师在内。
2.外聘教师座谈会
由学院在适当时间召开外聘教师座谈会,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提出对外聘教师的不同要求,反馈学生的课后反映、听课要求及愿望,听取外聘教师对教学、课程的建议和意见,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 教学工作总结和学年总结
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后,每位任课教师要填写《教学工作总结表》,总结本期教学工作,内容包括:所任课程、周学时、总学时、出勤情况、课堂讲授自我鉴定,发现的问题(教与学两方面)及解决的方法、工作中突出的成绩、试卷评析、须做哪些强化与改进等。《教学工作总结表》由学院存档。学院要填写《期末教学工作总结》上交教务处。
第五章 教学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 教学质量
院长是学院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通过不断改善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科学、客观地分析、评价教学质量,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网络,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第十九条 教学质量管理
1. 坚持每天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院长每周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点评。
2. 组织开展教学常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教师授课计划、教案、日志、实验实训计划、教学辅导、作业批改等工作,检查重点为是否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
3. 教学管理人员坚持听课,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活动情况。教研室要组织教师相互听课,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4.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广泛收集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
5.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对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
6. 配合学校做好每学期的学生评教、同行互评等工作。
第六章 教学建设管理
第二十条 专业建设
1.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紧扣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进行专业或专业方向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
2. 加强教研活动。
3. 加强重点专业建设。
4. 新专业申报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申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论证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及时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第二十一条 课程建设
1. 课程建设必须紧扣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突出职业能力培养,构建具有高职特色的课程体系。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原则 ,制订课程建设的规划,有计划、有目的、分阶段、分步骤的进行课程建设。
2. 课程建设的核心是进行课程改革、进行实践教学创新,创建教学做一体课程,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第二十二条 教材建设
学院根据专业建设规划,进行教材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在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获奖高职高专教材的同时,依据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和课程建设规划,做好自编教材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1. 实践教学基地要坚持校内外结合的原则,做好全面规划。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要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匹配。实验室、实训室的建设布局要统筹协调安排。
2. 加强对实验、实训基地的管理和维护、防止资产流失,提高利用率。
3. 针对高职特色,结合专业特点建立实习基地和实验实训室,并使之成为可模拟生产、经营环境,对学生进行职业能力综合训练的场所。
4. 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产学结合,校企合作。
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 教学准备工作
(一)领取任务通知单
开学前任课教师由教学秘书处领取教师任务通知单,认真核对、履行签字手续并进行相关教学准备。
(二)教材
学院统一到教材科领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师根据教师任务通知单到学院领取各自所用教材和参考书。学院在落实课程表及上课地点的同时,检查教材到位情况,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教材科联系,以免影响学生使用。
(三)上课资料
教师在开学前三天在教学秘书处领取教师日志、听课笔记和学生名单等,教师日志按所授课的课程、专业分别填写。教师有责任主动了解教室所处的位置,为上好第一节课做好充分准备。
(四)授课进度表
教师在授课前,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校历规定的教学周数认真填写授课进度表,合理安排上课学时和教学内容,同时应考虑学期内节假日的调课和补课安排。学时应以每2学时为单位填写教学内容,并预留2学时复习课时间。授课进度表一式两份,自己留存一份,学院教学秘书或教研室一份存档备查,校领导、教务处和督导室人员将不定期抽查或听课。
二、 课堂教学工作
(一)备课
认真备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的要求,写出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方法得当的教案,不上无准备之课。具体要求:
1. 任课教师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认真编写教案,做到“吃透教材”。
2. 在每单元授课内容中,必须提出本单元授课具体的教学目标和要求、重点和难点、能力训练任务及案例分析、教学方法设计、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条件、作业布置、及向学生提供的参考书目和网上资源等。
3. 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因材施教的原则,设计启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学生能力培养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4. 体现教学内容的改革,充分吸收与本课程相关的最新科研成果,密切注意科技发展动态,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
5. 根据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的变化,及时补充、修改教案,以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适用性。新学期上课时不应使用旧教案,更不得无教案上课。
6. 教师备课进程应有提前量,新学期上课时应有上课超前四周以上的备课内容,平时应有超前一周以上备课内容。
(二)教师日志
教师日志是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内容、进度、作业布置及考核学生出勤及成绩等)的原始记录,要求任课教师认真对待,做到及时而正确地填写。教师日志的填写方法及要求如下:
1.教师日志的内容包括上课日期、教学主要内容,布置作业情况、学生考勤情况、学生作业批改记录情况、学生平时成绩、授课心得等,其中学生考勤情况,任课教师必须当堂填写,做到不错不漏。
2.授课内容栏中,填写本节新课的主要章节名称和主要内容。如遇复习、讨论、测验、实验等亦需填明。
3. 各教研室主任两周检查一次本教研室所有教师的教师日志,认真负责地填写教研室查阅记录,掌握教学进度和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学院经常随机检查、监督。
4.存档
每学期教学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教师日志》送交教研室主任,经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审阅签字后交相关教研室存档,并作为教学资料归档,保存期4年。
5. 教师不填、少填教师日志,应视为教学事故。
(三)授课
授课是教师引导学生学习知识、掌握技能和提高素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直接关系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教师应在备好课的基础上,遵循教学原则和规律,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讲好每一节课。具体要求:
1.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等有关教学材料。
2.课堂教学要做到讲授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板书规范,语言简练生动。既要传授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更要注意学生智力的开发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就业需要的职业岗位能力。
3.运用多媒体讲课,必须能够熟悉操作程序,多媒体课件应做到图、文、声、像并茂,达到增大课堂信息量,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仪表端庄,衣着整洁,禁止穿背心、超短裙、短裤和拖鞋等休闲服装。注重个人形象,禁止化浓妆、做奇异发型、涂指甲、不修边幅。课堂上严禁吸烟,不允许坐着讲课(操作电脑除外),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
5.教师应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案的内容进行授课,不得讲述损坏学校、学院、国家形象的话语及粗俗的话题。
6. 复习课要与正常上课一样,按时到岗辅导。
7. 要按时上、下课,严禁提前下课离岗。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
(四)课堂纪律
为了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保证课堂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任课教师应对课堂纪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具体要求:
1.按时上课。任课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 。
2.作好课堂考勤。任课教师课堂讲授之前,首先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记入教师日志,对缺课时数超过本课教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学生,期终不得允许参加本门课的考试考查。
3.抓好课堂纪律。任课教师上课应认真抓好课堂纪律,对上课迟到、不注意听课、接听手机等违反课堂纪律的现象和行为应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4.对多次迟到、旷课的学生要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映,了解其中的原因,采取相关措施,以保证教学效果。
5. 任课教师有责任制止学生穿着背心、吊带、短裤、拖鞋、超短裙等过于奇异、袒露的衣服进入教室。
6. 任课教师有责任督促学生打扫卫生,以保证教学环境的整洁。
(五)作业
学生作业是教师了解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教师应及时布置并认真批阅作业,使作业收到预期的效果。具体要求:
1.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及课程的特点及时精选布置作业,做到每个教学单元结束之后均有课外训练,以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课外作业布置要目的明确、难度适当。
2.作业应采取多种形式,以利于学生能力培养。
3.教师要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作业应全部批改,课程教学学时在34学时以下的,批改作业次数最少不得少于四次,课程教学学时在34学时以上的,批改作业次数最少不得少于六次。
4.教师批改作业之后,作业成绩应有级差。提倡按五分制登录作业成绩。
5.教师应重视学生平时作业成绩的记录,教师将平时成绩折合总评成绩的过程应该有理有据、科学严谨,以体现教学的严肃性以及对学生的公平公正。
(六)辅导
辅导答疑是授课教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不断积累教学经验的重要环节,教师必须做好辅导、答疑。具体要求:
1.教师应认真研究学生所反映的较为普遍的问题并予以解答,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辅导和答疑要遵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给予更多的指导,进行具体帮助,以达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3.辅导可随堂进行,也可固定时间进行。固定时间的辅导,教师应向学生公布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七)调停课
为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教师应认真执行调停课制度,具体要求:
1. 教师必须按照课程表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或不办理手续私自停课、调课。如需调停课时,应至少提前一天向学院提出调课申请,认真填写调停课单,并履行相关签字手续,经学院批准之后方能调停课。秘书接到院里签字同意的调停课单,应及时通知学生调停课。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要通知到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否则将按教学事故追究责任。
2. 教师因公外出(含专业会议、学术活动)需停课的,少于4节(含4节)停课审批权归学院。4节以上的应由学院经教务处上报主管校长审批,院 (部)应及时通知教务处(提前三天办理手续) 。
3. 教师因病需停课的,要及时办理手续(应持有关证明),少于五个工作日审批权归院(部)。超过五个工作日手续同上,如需更换教师的,应由院(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本院或外聘教师顶替上课。
4. 教师事假从严控制,少于三个工作日审批权归院(部)。超过三个工作日手续同上办理。
5.教师调停课后应及时补课,校、院两级管理部门应抽查调停课教师的补课情况和教学日志的记录。
6. 院(部)定期公布本院教师调停课的情况。
(八)试题(卷)库
试题(卷)库是对课程教学进行综合性评价的有效工具之一,试题(卷)库建设是推动教考分离,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教学改革项目,具体要求:
1.试题的命题原则
试题内容必须按照课程标准,并覆盖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内容。
(1)试题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
(2)试题应注重于应用,考核学生知识掌握的程度及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尽量减少机械记忆性题目。
(3)试题答案必须有明确定论,不得有争议。
(4)试题力求文字简明、用词准确。试题形式尽量多样化。
2.试卷的套数、格式及使用方法
(1)每门课程试卷库试卷份数应在8套以上,授课学期更新试卷应不少于4套。各套之间试题的重复度不得超过 30%。同时给出各套卷的标准答案及有关评分的说明,以便规范评卷时的流水作业和最后的合分。
(2)试卷库中的所有试卷统—采用标准格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采用不符合规定的试卷形式。开卷考试应在试卷上标注“开卷”字样。
(3)实践性考试的形式及试卷格式由学院根据考试课程的不同要求自定。调整和更新。
(4)任课教师试卷库建设完成后,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试卷入库后,试卷内容可根据使用情况和课程标准的变化不断地补充、调整和更新,但不得随意变动,以保持试卷库的相对稳定。
(6)试卷印刷前须经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
(7)未经学院许可,任课教师不得从试题库中调题作为学生平时练习使用。
(8) 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凡建设了试卷库的课程均应使用试卷库试卷进行课程考核。今后,随着条件的不断成熟,将逐步向试题库过渡和发展。实践性考试也应逐步采取相应的措施。
3.试卷的批改与装订
(1)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从教学秘书处领回试卷、考场记录,同时核对试卷份数。
(2)试卷批改一律用红色笔,应明确标示出得分和扣分。
(3)试卷批改完后,应根据学校要求填写考场记录表、试卷分析表、成绩登记册、教学总结表等,并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4)试卷的装订应按学校统一要求,试卷封面要字迹清晰,填写完整,不得涂改。
三、教学资料存档工作
(一)教师日志、听课笔记
教师结束教学工作后,应整理教师日志、听课笔记等教学资料,送交教研室主任查阅、签字后交相关教研室存档。
(二)试卷
试卷批改完成后,按要求装订成册,和相关表格一起交相关教研室验收存档。
(三)教师完成教学工作后,要填写期末工作总结,按照其中的要求汇总有关数据,总结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措施,由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审阅后,存入相关教研室。
外国语学院教学日志制度
为使各级教学班能够及时反映每天的教学情况,沟通教与学两个重要环节,以利于及时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要求建立教学日志制度,现就此项工作的管理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各教学班必须指派专人每天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客观地、认真地反映当天的教学情况。
二、教学秘书和教研室主任每周必须认真查阅《教学日志》,处理好日常教学中的问题,每个教学班一式两本《教学日志》,单、双周轮换使用,双周时将单周《教学日志》交院办公室,单周时将双周填写的《教学日志》交院办公室备查。
三、负责教学的副院长每月至少应查阅一次《教学日志》,及时处理所反映的问题,重要的意见和问题应报教务处解决,或通过教务处呈报主管校长解决。
四、学期结束时,将各班《教学日志》收齐,按周次顺序编号,作为教学资料归档,保存期4年。
外国语学院教师日志制度
教师日志记录了教师的教学活动,是检查教师授课情况的原始记录,要求任课教师认真对待,做到及时而正确地填写。
一、《教师日志》内容
1.考勤:教师上课时应了解学生出勤情况。
2.平时成绩记录;包括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小测验、作业等。
3.授课记录:教师应将每次上课采用的教学方式、主要讲授内容、重点难点以及作业布置等予以记载,也可将授课进度表中新的设想与灵感记入授课心得。
二、填写要求
《教师日志》由任课教师本人填写,每次上课教师均要认真填写授课记录各栏目,不要缺项。
三、查阅要求
1.教研室主任每两周查阅一次,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每学期查阅两次。
2.任课教师应定期将《教师日志》送教研室主任查阅并签字。
四、存档要求
每学期教学工作结束后,教研室主任应将本教研室的《教师日志》送交副院长审阅签字后存入本专业教学档案,保存期4年。
外国语学院听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增进教师间的业务交流,充分发挥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备课水平和课堂艺术水平,便于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经研究决定建立听课制度,现就此项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听课次数及听课范围
1.学院正、副院长听课范围为本学院所属各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4次。
2.教研室主任听课范围为本教研室教师(含外聘教师)的课,并应及时组织教研,落实改进意见,推广先进教法。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3.各教研室教师听课范围为本学院专业课及外聘教师的课;青年教师听中高级职称教师的课不少于6次,青年教师之间互听课不少于2次:中高级职称教师听青年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4次,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
4.对学生所反映的存在问题的任课教师,学院应及时由院长、副院长或教研室主任组织有关教师重点听课,此类听课次数不在规定次数内。课后找出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办法,尽快改进。
5.听课笔记由听课教师本人填写,除填写听课记录外,还要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记录讲课中的问题,课后与讲课教师交换意见,便于改进提高。
6.为比较客观地了解教师讲课质量,听课前可不通知讲课教师,随机听课。
二、查阅与保存
1.教研室主任每学期查阅2次,学院教学院长每学期查阅1次。
2.听课教师在期末课程结束后将听课笔记送教研室主任审阅,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转交学院教学秘书保存备查,并做为教学资料归档,保存期4年。
外国语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标准
教学质量评价是常规教学过程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质量管理,使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与制度化,保证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水平提高;同时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参照《开封大学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规定(试行)》相关规定,特制订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关标准。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各教研室主任、实验实训主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主要职责:制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的标准、方式及内容,组织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分析总结学生评教结果,按照公平、公正、全面和客观的工作原则确定本部门教学质量最终评教结果。
二、评价对象与评价形式
1.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我院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所有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
2.教学质量评价由教师评教和学生评教两部分组成。
3.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评教工作要求
(一)学生评教工作及要求
1.学生评教内容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三个方面。
2.学生评教采用网上评价方式,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14-15周进行。评教工作依据学校制定的统一评价标准,组织实施。其中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单独开展,时间一般安排在实习结束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进行。
3.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评教的思想认识教育,提高其积极参与的意识,促使学生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学院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制定学生网上评教实施方案,组织学生按时、认真参加网上评教,并对学生评教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各班级实际参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90%,否则班级学生评教结果无效。
4.评教工作结束后,学生评教结果由教务处进行统计,并负责将评教结果及时反馈给学院。
5.学院应高度重视对学生评教数据的分析,对学生评教结果中反映出的异常情况,要深入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对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调查、落实,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二)教师评教工作及要求
1.教师评教工作围绕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全过程进行评价。
2.教师评教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由督导评教、学院领导评教和教研室同行评教三部分组成。教师评教结果占最终评教结果的40%,其中督导评教占10%、学院领导评教占15%、教研室同行评教占15%。
3.工作要求:(1)依据学校评教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评教实施细则及具体工作方案,并向学院全体教师公布。(2)学院领导评教和教研室同行评教两个部分的评价标准要有所侧重。学院领导评教应侧重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对专业和课程的把握、教学准备情况、出勤情况、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在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中承担工作情况等方面;教研室同行应侧重评价教师的整体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教学能力方面。(3)教师评教工作应建立在教师平时互相听课、日常教学常规检查的基础上。(4)学院教师评教工作应在每学期末完成。(5)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汇总督导评教、部门领导评教和教研室同行评教三部分的评价结果,最终形成教师评教结果。
(三) 评教结果汇总和使用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 教师评教结果×40% + 学生评教结果×60%
2.学院依据上述汇总得分把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30%。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不得评为优秀:
(1)有教学事故者;
(2)本学期教学工作量不饱满者;
(3)因私调课占总课时五分之一以上者;
(4)经查实在本学期常规教学过程中,有教学不规范行为者。
3.学院将学生评教和教师评教两部分结果汇总后,填写《学院教学评价汇总表》,并写出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分析报告。经院长签字后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前上报教务处。
4.学院应将具体评价结果反馈到教师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促进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每学期此项工作结束后,学院应在本部门一定范围内通报评教工作程序和评教结果。
5.学院向全体老师公布学期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名单。
6.学院对教学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写出分析报告,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教务处通报。
一、自编教材的编写原则与范围
1.自编教材的编写原则
(1)应紧密结合学院的教学改革、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实际,把重点放在能反映专业优势和特色的专业课程和主干课程,以及新增专业而无合适教材的课程上,放在教学特色显著、师资力量较强、科研教研水平较高的课程上。
(2)在制定自编教材规划前,应首先对所开设课程的现有教材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写出分析报告。若有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规划教材或精品教材,要积极采用,不可片面强调教材的自编率,更要避免盲目重复编写。
(3)鼓励教师积极编写教学改革需要的、有高职特色的高质量教材。自编教材编写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有规划、有程序、有步骤地进行,要把保证教材质量放在首位。
(4)拟编写的教材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出教材的编写大纲和进度计划。
(5)教材编写大纲必须经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讨论通过,并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2.自编教材的编写范围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课程中没有合适的国家规划教材或精品教材。
(2)由于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根据课程建设的需要所开设的必修课程中,没有合适的国家规划教材或精品教材。
(3)经学校批准立项进行课程改革所需要的教材。
(4)能彰显办学特色和水平,具有鲜明高职特色、高质量的校本教材。
(5)能结合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教学实际的实验、实训教材。
(6)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的多媒体教材。
二、自编教材的立项
1.自编教材的立项要求
(1)自编教材的立项应依据教学改革的要求和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教材的分析、比较,在确保教材具有鲜明特色、质量较高时,全面统筹制定,并确定重点选题,以有利于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的专业和课程建设。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优先列入立项:
编著者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属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在教学使用中反映较好的需要修订再版的教材。
教学改革力度较大,能较好地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与现有教材相比具有明显高职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教材。
省级重点专业、校级重点专业进行教学改革所需教材。
2.自编教材编写立项申报程序
(1)编著者填写或打印《开封大学自编教材立项申请表》,申请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2)由学院和相应教研室组织初审,初审合格后签署初评意见,院长同意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申请和编写大纲一同上报教材科(详见教务处自编教材编写申请流程)。逾期不提交申请或未通过审定的自编教材,将不列入学校自编教材的编写计划。
(3)教务处教材科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长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报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分会审核。
(4)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分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审批通过后下发教发文件,通知编者和教材科,正式开始编写工作。
三、自编教材的编写
1.对参编人员的要求
(1)为确保自编教材的质量,教师应担任参编教材课程的讲授至少三遍以上。学院应根据其教学水平、教学效果、讲授该课程的遍数对教师的参编资格提出具体意见(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主编应由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
(2)主编全面负责编写质量、编写方案和全书的统稿工作,并按计划组织召开审稿会,负责督促参编人员按期保质完成编写工作。
(3)为保证教材编写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只能编写一本教材。
2.对编写内容的要求
(1)编写内容应能够阐述课程教学的基本规律,保证教材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与适用性,特别应体现高职特色。
(2)依据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的要求,恰当地反映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适当地反映本学科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进展,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满足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3)注意教材的内在联系,详细阐明各章节重点、难点和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正确引用数据,叙述要充分,依据要可靠。
(4)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上。
(5)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应切合实际,认真精选内容。主次分明,详细得当,语言通顺,文词确切,论述清楚,便于自学。
3.出版工作
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分会审定同意编写的自编教材,由主编负责联系出版单位,教材必须有正规出版社的批文和书号,并与印刷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规定供书时间、印刷质量、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自编教材的使用
1.自编教材的使用申请
已纳入学校编写计划,拟在下学期使用的自编教材,同一本教材只允许一名编者(由主编指定)提出使用申请。申请人在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填写《自编教材使用申请表》,由拟使用的教研室主任、院长签署使用意见,报送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分会审议通过后,统一纳入年度自编教材使用计划(详见教务处自编教材使用申请流程)。
2.自编教材的使用要求
(1)凡经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分会审议通过的自编教材,均须在当年春秋季教材征订中列入各教学单位的教材征订表后方可使用。
(2)自编教材的征订严格按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分会审批的使用范围、使用时间和使用要求执行。
(3)凡未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分会评审通过的自编、参编教材,一律不准流入课堂使用,对于私自发给学生的自编、参编教材,学校不支付教材费并追究发放者的责任。
(4)根据学科特点,自编教材的使用年限一般为2至3年,未经修订(非重印)的自编教材,一般不准多年使用;
(5)批准使用的自编教材由申请人负责采购并按教材科提供的数量和时间将教材送到指定地点,运费自理。主编必须严格按出版计划执行,及时协调教材的出版事项,确保教材的按时供应,不得影响教学用书,违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6)作为供学生使用的自编教材定价标准不宜过高,应参照当年同类统编教材的平均价格进行定价,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将对定价过高的教材按规定实行限价。
(7)规划中的校内试用讲义、实验报告等经教材经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由教材科负责组织印刷发放。
外国语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条 毕业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动手能力和提高职业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学生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操作技能、养成职业习惯、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以更好地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的重要环节。加强和规范毕业实习工作,提高毕业实习质量,促进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使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更加科学化,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毕业实习内容
毕业实习内容包括不少于半年的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两部分。原则上两部分同步进行,要求毕业生在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的同时,完成毕业论文任务。
第三条 毕业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各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毕业实习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负责与企业、行业联系,签定协议,建立实习基地。根据专业性质,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作为实习单位,并不断拓宽学生毕业实习和就业的渠道。
2、与企业合作制订本院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企业生产要求,与企业共同确定学生毕业实习岗位,建立毕业实习监督管理机制,制订质量评价指标,对毕业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4、选定校内外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并指导检查其工作。
5、负责对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前纪律和安全教育。检查实习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协调解决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6、负责学生毕业实习的考核、毕业实习成绩上报和归档。
第四条 毕业实习企业的职责
1、和学院共同做好毕业实习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安排实习学生按照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进行毕业实习活动。
2、选定技能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企业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3、和学院共同做好实习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实习学生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4、配合学院做好学生毕业实习的指导、监控和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第五条 毕业实习的组织形式及毕业实习单位的选择
毕业实习组织形式分为两种:分散实习、集中实习。
1、分散实习:由学生自己寻找、挑选和联系实习单位,学院安排分散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学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办理离校相关手续,进行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要严格控制,应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实习效果。
2、集中实习:学院联系毕业实习单位或实习基地,分派学生集中实习。
选择实习单位应遵循的原则:
? 能满足毕业实习教学目标的要求;
? 有利于专业知识和实践相结合;
? 有利于毕业生就业;
? 就地就近,节约开支;
? 有利于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撰写相结合。
第六条 毕业实习过程管理
1、制定学生毕业实习大纲,编制毕业实习计划。
在毕业实习开始前,学院应编制各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并报教务处备案。
(1)制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是编制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组织学生实习和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专业必须严格遵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相应的《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毕业实习教学大纲》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毕业实习性质、目的、任务与要求;毕业实习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毕业实习考核、成绩评定办法与成绩评定标准;毕业实习纪律与注意事项等。
(2)编制《毕业实习实施计划》
《毕业实习实施计划》是按照《毕业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毕业实习单位的条件而制定的毕业实习教学的具体执行程序。
《毕业实习实施计划》一般应包括:毕业实习内容、毕业实习单位、毕业实习时间、方式与地点、日程安排等。《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由院实习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制订。
经过批准的《毕业实习实施计划》,应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毕业实习时间、地点等重要内容,应书面说明原因,报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审批。
2、落实毕业实习单位
①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相关的毕业实习单位,基本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
②应根据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专业岗位群的技术能力要求,选择能进行交叉换岗、轮流顶岗,以使学生熟悉本专业不同工作岗位的单位。
③根据就地就近的原则,选择相对稳定、设备和管理较为先进,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团队,对学生实习较为重视的实习单位。
④所联系的毕业实习单位应签订毕业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毕业实习单位利益和毕业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3、选配实习指导教师
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实习教学活动的管理者和指导者,是保证毕业实习正常开展的基础。为确保学生毕业实习教学活动顺利进行,保证毕业实习单位正常生产进度,必须加强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由学院、企业分别选聘,共同管理。
毕业实习指导教师一般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对本专业实践教学环节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毕业实习任务的教师,学院应安排其他教师进行帮助。指导教师一般应提前安排,使学生在深入企业之前能与指导教师有较好的沟通。
对于以分散形式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学院应要求学生提交毕业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并备案留存。学院要严格毕业实习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可采用电话或实地监督的方式,检查学生毕业实习真实性、实习内容是否符合《毕业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
专业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负责根据顶岗实习方案和专业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与实习单位联系,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搞好实习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3)负责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指导,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在实习期间,每周至少保持一次到学生实习现场指导或与实习生本人联系一次,以掌握学生的动态。对学生比较集中的外地实习单位,院部要合理安排学生指导教师全程跟班指导。
(4)实习指导教师要积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工作,与学生常沟通,常交流,关心他们的业务锻炼、能力培养,在业务指导中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定期检查实习进度,反馈实习意见,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在实习结束后,要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调查报告等,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水平。
(5)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6)指导教师加强顶岗实习学生管理,认真填写《开封大学学生顶岗实习指导周报表》,并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交院部存档。
实习单位兼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参与生产工作,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应作好指导记录。
(2)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或论文,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水平。
(3)代表实习单位做好实习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并写出顶岗实习鉴定意见。
4、做好实习动员工作
正式毕业实习前,学院应进行毕业实习动员,明确毕业实习目的、内容、时间安排、实习纪律等要求,组织学生学习毕业实习教学大纲,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5、监控毕业实习过程
学院应对学生的毕业实习过程、毕业实习质量,教师指导质量进行有效管理与监控,及时研究处理毕业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毕业实习质量。
6、组织开展学生毕业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及指导教师工作考核评价工作。
7、做好毕业实习总结和毕业实习文件归档工作。
第七条 毕业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1、学生应按《毕业实习教学大纲》规定,完成全部毕业实习任务。在毕业实习结束之后,学生应及时将毕业实习总结、毕业实习记录、毕业实习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定材料或聘用意见、以及有关佐证学生本人毕业实习质量的材料、奖励或证明交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2、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组织纪律、毕业实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毕业实习单位意见、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意见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毕业实习成绩。
3、毕业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
实习成绩主要综合考虑以下五个方面:
(1)平时成绩(包括实习纪律表现,实习态度,实习效果等)
(2)实习周志
(3)实习总结
(4)实习考核(口试)
(5)实习单位评价
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1 |
实习纪律 |
10% |
2 |
实习态度 |
10% |
3 |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20% |
4 |
实习纪录及实习成绩 |
20% |
5 |
实习总结 |
20% |
6 |
实习单位评价 |
20% |
合计 |
100%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毕业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未达到毕业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毕业实习周志、毕业实习总结表填写不能显示真实毕业实习状况;
(2)未参加毕业实习的时间超过全部毕业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毕业实习中有违纪行为,经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4)学生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或调换毕业实习单位,与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失去联系超过二十个工作日者。
第八条 毕业实习的检查与总结
1、学院应对学生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主要检查毕业实习进展情况、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与指导质量、学生的毕业实习质量、遵守纪律情况等。
2、毕业实习结束后,学院应检查、整理学生毕业实习报告,并存档备案。
3、学院可采取学生座谈会、指导教师座谈会、走访毕业实习单位等形式,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总结一般应包括《毕业实习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建议等方面内容。毕业实习工作结束后将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是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毕业论文教学过程中,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独立撰写一篇毕业论文,该过程既是将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理论综合应用形成技能、创新潜能得到激发的过程,也是对学校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
一、组织建设和领导职责
1.组织建设
院长对全院毕业论文教学工作负责。建立院级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领导小组职责
①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在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前公布本院本年度毕业论文具体工作细则与时间安排。
②组织审定全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课题、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环节资格、各指导教师资格。
③组织检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④组织成立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安排毕业论文答辩具体工作。
⑤做好本院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对所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或向学校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尤其要注意由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与内容等环节的不当而影响培养目标实现的问题。
⑥按学校规定完整保管本院毕业论文等文档资料。
二、毕业论文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课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使学生受到本专业全面综合训练。课题名称应与内容相符,不能大题目小内容。
2.课题应尽量针对学生顶岗实习中对生产、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解决。
3.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合适,应在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内,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4.学生应一人一题独立完成毕业论文。
三、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教学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学生在整个毕业论文教学活动阶段全面负责。
2.指导教师须为具有讲师或中级以上职称。鼓励行业、企业相关人员担任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交流,抓住关键问题进行指导,因材施教,把握准政策,杜绝政治性错误和原则性错误;要安排好工作进度,保证按时完成。
4.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写好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并填写审阅、指导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出分数,写出评语。
四、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完成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和目的。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1.学院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有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和教学水平、科研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答辩小组一般不能少于3—5人。
2.在学生毕业答辩之前,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和评阅,并至少将二份学生的按规定格式排版打印的毕业论文提交答辩小组成员审阅。在答辩前,教师要指导学生认真准备、写出答辩提纲,熟悉答辩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提高表达能力,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参加答辩。
3.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负责主持和组织答辩工作,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保证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4.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① 论文答辩者先用英语进行5分钟的自我陈述,简述论文写作的目的、过程与意义等。
② 答辩者自我陈述结束后,由主答辩教师根据答辩者的论文提问3---5个问题,要求答辩者略为思考后予以回答。
③ 毕业论文答辩过程中,要求参加人员高度重视,以严谨、认真、科学的态度进入工作状态,所提出的答辩问题要经过认真思考、反复斟酌,对于学生的回答要给予明确的确认和指点。
④ 毕业论文答辩结束之后,答辩小组应共同商议,初步确定答辩成绩,给每个学生写出答辩评语。
⑤ 教研室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评价,结合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给学生的答辩成绩,参考学院制订的毕业论文评分标准,经过平衡之后,初步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每个自然班成绩优秀学生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最多不得超过20%,并上报学院审议,以最终确定答辩成绩。
五、成绩评定
1.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实行五级评分制:优秀(100-90)、良好(89-80)、中等(79-70)、及格(69-60)、不及格(60分以下)。
2. 评分建议方案
根据论文选题是否妥当、资料是否翔实、论证是否充分合理、条理是否清晰、文字是否流畅、有无实践意义等评分。优秀(控制在20%以下),良好(40%左右),中等(20%左右),及格(18%~20%),不及格(控制在2%以内)。
(1)论文质量70分,根据以下内容评定:
① 外语专业水平(20分):是否能够准确无误地传达基本信息;
② 创新思维(30分):选题是否妥当;论证是否充分合理;条理是否清晰;文字是否流畅;有无实践意义;
③ 应用能力(20分):摘要是否能概括论文主旨;关键词是否能画龙点睛;参考资料是否翔实;格式是否规范;
(2)论文答辩30分,必须运用本专业外语语言:
① 外语表述 (10分):语音、语调、语法是否正确
② 介绍成果(10分):介绍语言是否简练、准确;
③ 答辩效果(10分):能否正确回答问题、概念是否清楚;
3. 成绩评定标准
(1)优秀(100-90分,控制在20%以下)
论文选题有特色,资料翔实,论证充分合理,概念准确,对主要问题或难点问题有比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对实践工作有借鉴意义,写作水平较高,论述条理清楚,文字规范,文笔流畅。论文撰写过程中,能独立查阅文献,独立思考,独立进行分析判断。
在论文介绍和问题答辩中,能用准确简练的语言,层次分明地阐述整体思路和基本观点;能准确、圆满地回答全部问题,概念清晰。
(2)良好(89-80分,40%左右)
论文选题较好,资料翔实,论证较充分,概念较准确对实践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文章论述有条理,文字表达通畅。独立工作能力较强。
在论文介绍和问题答辩中,语言简练,概念清楚;基本能正确地回答全部问题,概念清楚。
(3)中等(79-70分,20%左右)
论文选题恰当,资料、论证基本充分,概念基本准确,文章论述有条理,文字表达通畅。
在论文介绍和问题答辩中,语言简练,概念基本清楚;基本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4)及格(69-60分,18%~20%)
论文选题恰当,具有一定的论据,论证一般。
在论文介绍和问题答辩中,语言有条理,对基本问题和追加问题回答清楚。
(5)不及格(60分以下。控制在2%以内)
论文选题不当,论据不足,论证不清。抄袭别人成果。
在论文介绍和问题答辩中表达不清楚;对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回答不清楚。
4. 凡有下列条件之一者,毕业论文给予不及格成绩:
(1)不能如期完成毕业论文所规定的最低要求。
(2)分析问题有重大原则性错误,结构混乱,论述自相矛盾,不符合论文的格式要求。
(3)论文答辩时,对自己所写的论文内容基本上不掌握,对专业有关基本知识、基本概念模糊不清。
(4)毕业论文被答辩组和指导教师确认为抄袭或弄虚作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实训教学是指单独设立的实验实训课及课程中的实验实训课。它是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必不可少的重要教学环节。
第二条 实验实训教学的任务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创新能力,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及独立工作能力,培养学生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使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主动学习的探索精神。
第三条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的内容:
1.完备的实验实训教学文件;
2.科学的实验实训项目管理;
3.规范的实验实训教学组织管理;
4.严格的质量评估与调控;
5.指导教师职责与权力;
6.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对学生的要求;
7.实验实训教学及管理考核。
第二章 实验实训教学文件
第四条 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是指导实验实训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也是统计实验实训开出率的依据。
l.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开设的实验实训课和实验实训环节,必须制定相应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
2.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必须包含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目标、培训手段、必做与选做实验实训项目名称、实验实训项目开设学时及开出时间等内容。
3.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由学院组织有关教研室根据课程对实验实训的要求,参照国内相关专业情况,结合实际,既注意先进性又保证可行性,指定专人撰写,经教研室讨论修改后,上报学院,经批准后执行。修改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程序同上。
第五条 实验教材必须齐全完备。凡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规定所开实验及实训项目,都应有实验实训教材。校内自编或改编实验教材按照开封大学教材建设规定执行。实验实训教材建设纳入学校教材建设的统一规划与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实验实训教学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要保质保量完成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学院要排定每学期的实验实训教学计划表,并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报送实验实训管理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第七条 各实验实训室必须保存完整的仪器使用说明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
第三章 实验实训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 由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确定的实验实训项目,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随着教学改革深入发展,确需变动或更新实验实训项目时必须首先改写或重写该门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报实验实训管理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批准后才可更改。
第九条 每个实验实训项目均应填写内容齐全的实验实训项目卡。
第十条 鼓励新开实验实训项目及更新实验实训项目。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不断地将新的实验技术纳入教学,以替换陈旧落后的实验实训项目。新开和更新的实验实训项目必须经学校组织验收后,写进实践教学大纲,经实践教学管理科批准才能正式列入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开设。
第十一条 鼓励开发综合性实验,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设计和实验能力。
第四章 实验实训教学的组织
第十二条 《实验实训教学计划表》是落实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和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具体体现,也是检查实验实训教学的依据。各专业应认真按大纲中规范的项目名称填写《实验实训教学计划表》。《实验实训教学计划表》填写两份,一份报实验实训管理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一份存本部门归档保存。
第十三条 《实验实训教学计划表》经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批准后,各教研室、实验实训室都必须按计划开出实验。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减实验实训项目。如确需变动,主讲教师必须书面向实验实训室申请,经学院同意,实践教学管理科科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实验实训课表是指导实验实训室及时准备好各个实验实训项目的依据。因此学院要在第二周编制出本部门本学期实验实训室课程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实践教学管理科,一份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公布执行,并在期末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 实验实训室在实验实训开出前应准备好实验实训必需的仪器设备,并保证其完好。实验实训结束后,验收并妥善保管或维护实验实训设备,并对实验实训室的水、电等做好检查,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品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实验实训开出情况统计表》是了解实验实训开出情况、统计实验实训开出率的重要依据。每学期期末,学院要按实验实训教学大纲中实验实训项目的规范名称认真填写,一式两份,一份报实践教学管理科,一份学院自存,归入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
第五章 实验实训教学质量与调控
第十七条 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的高低,关系着能否完成实践教学任务、达到实践教学目的。加强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评估与调控,逐步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学院及各实验实训室都应为之努力。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管理评估网络。实验实训管理处对全校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负责;学院教学院长对本学院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负责;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教师主讲的课程的实验实训课程质量负责;实验实训室主任对本室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质量负责;课程主讲教师、指导教师对课程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进行负责;实验技术人员要对实验实训课的相关准备工作负责。
第十九条 实验实训教学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凡课程含有实验实训环节的,不论实验实训室归哪级管理,课程主讲教师都要指导实验实训,都应对实验教学质量负责。
第二十条 学院必须每学期至少两次抽查全院实验实训教学情况,及时推广经验、研究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一条 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实训室主任要认真检查和监督课程主讲讲师、实验实训指教师(含指导实验实训课的技术人员)、实验实训安排、实验实训准备、实验实训分组人数、辅导指导实验实训、批改实验实训报告、考核实验实训成绩、成绩归档保存等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学期至少一次在教研室和实验实训室范围内组织实验实训教学的交流,研讨改进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的措施和办法。
第六章 指导教师
第二十二条 指导教师在实验前应认真备课,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是否完备,写出教案。
第二十三条 初次指导实验实训的教师,学院应组织对其进行试讲、试做,经考核合格后,才可指导实验实训;试讲、试做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四条 每门课程第一次实验实训时,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实验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实验实训教学情况记录,并归入实验实训室工作档案。
第二十五条 指导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实验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要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引导和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学生的实验实训技能训练。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核学生的实验实训结果,要认真全部地批改学生的实验实训报告。
第二十六条 对不遵守实验实训室的规章制度,不听从指导教师指挥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第七章 学 生
第二十七条 实验实训前学生必须认真预习,了解所用仪器设备,注意事项,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实验实训。
第二十八条 学生进行实验实训之前应认真学习《学生实验实训守则》,实验实训过程中学生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养成爱护公物、的品德,实验实训结束后,应认真整理实验仪器和实验材料,打扫卫生,经指导教师和实验实训室人员验收合格后,才可离开实验实训室。因违章操作或违犯纪律而损坏仪器设备者,应予追究,进行赔偿,做出检查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实训时学生应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操作,做好实验实训记录,认真完成实验实训报告。
第三十条 无故不参加实验实训作旷课处理,对经请假缺做的实验实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做。
第八章 实验实训教学及管理考核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实训教学及管理考核工作应采用加强日常管理和期末总评相结合,注重日常工作的过程管理,强化学期工作终端的考评,结合每学期考核结果奖优罚劣,促进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二条 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及管理的考核,学院自行考核,学校检查、评价。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实验实训教学和管理的考核内容:
1.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
2.实验实训教学工作;
3.学生评价。
院长为考核负责人,负责每学期考核总评;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存。每学期结束前按照考核细则对本单位实验实训工作进行考核,并填写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及管理考核表。
外国语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守则
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进入实验实训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教学工作,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制订实验实训教学计划,经学院和实验实训室统一安排,排出实验实训室课表并报实验实训管理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后方可进行。
第三条 使用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四条 实验实训教学人员和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做好实验实训的准备工作。实验实训室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和通用软件由实验实训室人员负责安装,专业教学软件由任课教师负责,管理员配合安装。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实验实训地点,认真辅导学生的整个实验实训过程。实验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和管理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实验实训场地。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和管理员要做好相关的实验实训记录。
第五条 实验实训管理人员要做好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第六条 实验实训管理人员要做好实验实训室的信息统计和工作档案保管归档工作。
第七条 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要做好所管实验实训室的卫生工作。
第八条 实验实训室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实训无关的东西,更不允许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第九条 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外国语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卫生是实践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凡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要有相应的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凡使用高压或工业用电的设备,必须安装相应的防触电、漏电装置。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对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经常检查,并作好记录。
第三条 实验实训室的贵重材料、软件、光盘要有专人保管、定点存放,有领用办法和使用记录。
第四条 实验实训室的环境和设施要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或仪器设备要求的通风、照明、温度、湿度等各项标准。实验实训室的水、电、气等设施布局要安全、规范。注意防止季节性冻害、霉变现象发生。
第五条 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其他开关等。
第六条 实验实训室内严禁一切危害或可能危害实验实训室和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安全的活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及时给予制止。
第七条 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在使用和操作仪器设备时,严禁违规操作,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尤其应注意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接地线及电源线,确保接地良好和电源线的绝缘良好。若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领导反映。对造成安全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实验实训室内的保险柜、文件柜、重点设备电门、电钮的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放。未经允许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不得将所管场所的门锁钥匙交给他人。
第十条 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离开实验实训室时,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等情况,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所有应关闭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
第十一条 节假日前,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十二条 实验实训室禁止任何人员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对保持实验实训室的卫生、整洁环境负有责任,应做到地面干净,桌面无尘土,墙面无蛛网、尘土,窗台干净,玻璃明亮,仪器设备、物品摆放整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实验实训室管理职责,对因管理疏忽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带头人培养工作,努力造就学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师德高尚的专业带头人,提升各专业教学团队的整体实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带头人培养目标
(一)具有紧贴人才市场需求,准确定位专业方向,进行专业建设的能力;
(二)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突出的教学实践能力、先进的高职教育理念;
(三)能掌握行业企业最新技术动态,把握专业技术发展方向,及时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专业教学团队开展专业建设和生产服务。
二、培养的方式及途径
(一)以多种形式参加实践锻炼,包括直接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兼任企业的技术顾问,共同研发生产项目,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二)参加有关培训进修;
(三)国内调研、出国学习考察;
(四)主持教学改革和科研推广工作;
(五)主持课程建设,主编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主干课程教材,并制订课程开发和实施计划;
(六)主持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七)参加有关学术交流;
(八)指导青年教师;
(九)其他符合本专业实际的培养方式。
三、组织实施
(一)学院根据专业特点,为每一位培养对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总体培养计划和分年度培养计划(每年分别制定),培养计划要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及方法途径、培养时间、培养地点、经费预算、预期效果等内容。
(二)学院根据培养计划认真负责地做好实施工作,确保年度培养任务高标准按期完成。
(三)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培养期间的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的范围、程序等执行。培训期间需要安排实践锻炼、进修培训的,分别按照《开封大学专业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和《开封大学教师培训、进修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审批。
(四)学院建立专业带头人培养专项档案(一人一档),及时收集、整理在培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包括进修培训或实践锻炼鉴定、结业证书、个人总结、课题立项、所取得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编写教材、参加学术会议、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等,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外国语学院骨干教师培养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双师素质”骨干教师的培养,提升各专业教学团队的整体实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骨干教师培养目标
(一)具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有协助专业带头人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建设的能力;
(三)具有根据行业企业岗位需要开发课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组织专业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能力。
二、培养的方式及途径
(一)参与教学改革和科研推广工作;
(二)参与课程建设,参加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主干课程教材的编写工作;
(三)参与企业产品开发、技术革新等实际生产活动;
(四)参加有针对性的新知识、新技能培训;
(五)以多种形式参加实践锻炼,包括直接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
(六)参与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七)参加有关学术交流;
(八)其他符合本专业实际的培养方式。
三、组织实施
(一)学院根据专业特点,为每一位骨干教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包括总体培养计划和分年度培养计划(每年分别制定),培养计划要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及方法途径、培养时间、培养地点、经费预算、预期效果等内容。
(二)学院根据培养计划认真负责的作好实施工作,确保年度培养任务高标准按期完成。
(三)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培养期间的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的范围、程序等执行。培训期间需要安排实践锻炼、进修培训的,分别按照《开封大学专业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管理办法》和《开封大学教师培训、进修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审批。
(四)学院要建立骨干教师专项档案(一人一档),及时收集、整理在培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包括进修培训或实践锻炼鉴定、结业证书、个人总结、课题立项、所取得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编写教材、参加学术会议、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等,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外国语学院专业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造就一支“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50岁以下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在三年内应有累计半年以上的实践锻炼经历。学院根据教学情况优先安排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学校,未在相应专业对口的行业或企业从事过实践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
二、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培训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销。
三、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可作为专业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评选的优先条件。
四、教师利用寒暑假或业余时间参加实践锻炼,每期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半个月的,实践锻炼时间可累计计算。
五、每年六月份,学院根据工学结合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需要,以开封市为主,就近实践为原则,结合教师的专业特点以及本专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等制定本院的专业教师参加实践锻炼计划。
六、学院根据实践锻炼计划,负责落实地点、内容等相关事宜,分批分期安排教师参加实践锻炼。
七、学院根据实践锻炼计划认真负责地作好实施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外出实践锻炼教师的管理,确保实践锻炼效果和年度实践锻炼任务的完成。
八、学院建立教师实践锻炼专项档案,及时收集、整理教师在实践锻炼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包括单位鉴定、结业证、个人总结以及在实践锻炼期间形成的其他资料或成果),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九、实践锻炼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培训单位的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锻炼结束返校后,应向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处提交培训单位的鉴定、实践锻炼总结、培训结业证复印件以及在实践锻炼期间形成的其他资料或成果。其成果要应用于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以及工学结合的教学内容改革之中,并由学院组织对其实践技能进行考核。
外国语学院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提高与行业企业共同打造一支校内外专兼结合、双师素质突出、双师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专业课教师要求来自行业及企业生产一线(一般应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熟悉企业工作程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实践指导教师要求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男性65岁以下、女性60岁以下。
二、兼职教师的工作形式
(一)来校担任教学工作。兼职教师参加专业教学团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参加教学活动,开展教学研讨。授课方式可以是集中授课也可以是分散授课;可以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承担部分教学任务。
(二)在校企合作企业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或在校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训。
(三)来校作学术报告、讲座,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开展学术交流、教学研讨等活动。
三、聘任兼职教师数量
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
四、聘任程序
学院于每学期末提出下学期兼职教师聘任计划,填写《兼职教师登记表》,并附拟聘人基本情况(包括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和试讲评价,报人力资源管理处。
五、兼职教师的待遇
兼职教师按教学计划完成校内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按实际教学课时计发课时费,课时费标准与校内同级别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相同。
六、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兼职教师是学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要关心兼职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充分重视兼职教师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要依托行业、企业,学院要逐步建立起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资源库。
(三)来校担任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须参加1~2个教学团队,兼职教师的教学、教改、教研等均纳入团队建设。
(四)学院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在各类教学检查和年度考评中,把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同等对待。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兼职教师,及时予以辞聘。
(五)学院要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反映兼职教师基本情况和教学业务活动的各种资料,保证资料完备可查。
外国语学院日常教学工作档案管理规范
根据学校有关教学档案管理规定,特制定学院日常教学工作档案管理规范。
一、日常教学工作资料归档范围
日常教学工作存档资料指学院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收集、整理、保存的有关资料,在每项工作结束后,应作为本院的教学工作资料归档。归档范围如下:
(一)办学指导思想
序号 类目名称
1.学院办学思路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院发展、教学工作的有关会议记录
(2)学院发展规划、学年度工作计划,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简报、学年度总结
(3)教研室工作计划、总结,教研活动记录
2.产学结合
(1)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一览表
(2)专业建设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活动记录
(3)产学合作教育工作计划与总结
(4)产学结合主要成果的原始资料
(5)学院与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的协议书
①单位资质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②单位指导人员基本情况
(二)师资队伍建设
序号 类目名称
1.师资队伍结构
(1)学院教师按专业(含专业基础)分类的学历职称结构统计表(标明是否具有双师素质,双师素质教师须标明专业实践经历、承担实践教学任务与工作量、参与企业科研培训状况)
(2)外聘教师、双肩挑教师名单
(3)教师任务通知单、教务任务安排汇总表
(4)教学工作量核算表、课时费发放清单
2.质量与建设
(1)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学院分专业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3)学院教师教学检查与评价(含学生评教)的汇总资料
(4)学院教师科研(含教学研究)立项及获奖情况一览表(姓名、项目、课题名称、时间、项目来源、结果、证书复印件)
(5)学院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情况一览表
(三)教学条件与利用
序号 类目名称
1.实践教学条件
(1)学院分专业配置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一览表(标明实训项目和利用率)
(2)学院分专业建立的校外实训基地一览表(标明实训项目、实训时间、效果)和校企协议
(四)教学建设与改革
序号 类目名称
1.专业
(1)学院专业设置一览表(含专业名称、设置时间、分年级的学生数)、学院各专业建设规划
(2)学院人才需求与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及其原始资料
(3)教学运行过程的有关原始资料(课表、课程安排表、教师任务安排表、调停课单、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表、考试安排表、试卷运行卡、监考记录等)
(4)学院各专业现行的人才培养方案,理论与实践课程必备的教学文件(课程标准)
(5)国家、省、校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或重点专业一览表(注明批准时间和试点实施起始时间)及批文复印件
(6)各试点专业或重点专业的教改试点方案、重点专业建设方案与实施计划等教改实施过程的原始资料
(7)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总结、重点专业建设阶段总结
2.课程
(1)课程建设规划及课程建设总结
(2)学院分专业的理论与实践课程标准与授课进度表
(3)学院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考试模式改革的相关资料
(4)学院按专业、课程分类的使用教材一览表(标明专业、课程、教材名称、选用、自编、出版单位、是否高职高专教材、规划教材、获奖教材
(5)学院教师编写教材一览表
(6)学院各门课程试题库
(7)学院各专业应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及其学时数统计表
(8)省、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批准、实施过程的有关材料
3.职业能力训练
(1)学院实验实训项目人才培养方案(含课程标准)
(2)学院学生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训成果,实验实训成绩表,实验室日志,实验员日志
(3)学院分专业的实验课、实训课程开出率统计表(名称,规定课时,实际课时,班级,分组,任课教师,实验教师,开出率)
(4)学院分专业实践课程指导教师名单(姓名、性别、专业、职称或工种等级、所在单位、专长)
(5)学院分专业的综合实践训练项目一览表(含项目名称、训练任务、内容、方法、学时数、开设学期、训练效果)
(6)学院毕业实习计划、总结、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成绩表、学生实习周志、毕业设计答辩安排、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毕业设计过程记录、毕业设计成绩表、答辩记录、答辩成绩表
(7)学院学生参加社会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名单、成绩和证书复印件
(8)学院学生参加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状况统计表(含主考单位、证书号、参考人数、通过率)
4.素质教育
(1)学院素质教育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五)教学管理
序号 类目名称
1.质量控制
(1)学院教学与学生管理制度
(2)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方面的文件及实施总结
(3)学院分学期开展教师教学评估(含教师评教、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的方案、评估结果、评估过程等相关文件和原始资料
(4)学院制定的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文件
(5)学院建立教学信息反馈系统与适时调控工作的原始资料
(6)学院抽查学生教学日志情况记录,检查听课笔记、教师日志、教案情况记录
(7)学院实践教学运行、管理、评价的文件、原始资料、总结
(8)学院召开内外聘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的会议记录
(9)学院每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及总结
(六)教学效果
序号 类目名称
1.知识、能力、素质
(1)学院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统计表
(2)学院各专业学生各门理论与实践课程的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表
(3)学院学生期末考试试卷
(4)学院毕业实践环节的有关规定及原始资料(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表及统计分析等)
(5)学院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状况统计表
(6)学院学生科技文化作品获奖情况统计表、原始资料、证书或复印件
(7)学院组织和参加学生课外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的年度工作总结和相关文件
2.就业与社会声誉
(1)学院分专业的毕业生人数、年底前就业人数、就业率统计表
(2)学院分专业的毕业生及其就业单位一览表
(3)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和社会对毕业生称职状况及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原始资料
(七)特色或创新项目
序号 类目名称
1.学院在省内同类学校相关工作成果中排序或获奖的原始资料
2.同类学校对学院专业特色或创新项目认同的佐证材料
3.学院特色或创新项目的佐证材料
二、存档资料管理规范
1.设立兼职管理人员
参照《开封大学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修订)》(开大校发[2009]36号)中兼职档案员职责的要求,指定各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为兼职档案员,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归档时间
全学院的日常教学工作资料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后要收集整理存档。
3.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一般为原件,如存复印件,在卷内目录中要注明原件的存档处。
(2)归档文件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红笔、纯蓝笔等书写,文件底稿一律用黑色、蓝黑色钢笔书写(或打印)。原始底稿要字迹清晰整洁,纸质良好,打印稿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字体,照片应图像清晰并配有文字。
(3)各类资料均为五年保存期。
(4)材料要求:
纸张:文件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统一用A4纸,如果不是A4纸,可采用以下办法:
①直接转换:直接扩印;
②衬底:如果材料纸张较小,用A4纸衬底粘贴上;
③折叠:如果材料纸张较大,折叠为A4纸大小;
④原始材料如果不能转为A4纸,要做到整齐、规范。
编号:从上到下依次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上顺序号(以二级目录为单位)。
装盒:盒内最上面是本盒材料的目录,材料在目录下面按顺序依次排列,需要装两盒时,两盒的顺序号前后相接。
(5)档案盒
原则上按二级目录装盒
每个盒脊背要有标签
标签内容:是二级目录
标签尺寸:高20厘米
边距:上1.5厘米、下2.5厘米
字体:宋体
字号:小初
字体位置:均匀分布
(7)目录编写
①盒内目录:
将盒内材料的标题按所编顺序打印出来
字体:宋体
字号:小三号
标号:用“1.”
位置:左起第一个字
②一级目录:
按照一级指标标题
字体:黑体
字号:小二
标号:1、2、3、4(注:实际中间无标点)
位置:居中
③二级目录:
按照二级指标标题
字体:宋体
字号:小三
标号:用2.1、2.2等
位置:左起第一个字
④三级目录:
按照二级指标所包含的内容
字体:宋体
字号:小三号
位置:左起第一个字
标号:用“1.1.1”
(注:四级以下目录自行安排)
⑤打印标准(在“主菜单文件→页面设置”中各项设置)
纸张:A4
边距:上3.3、下2.5,左2.8、右2.3(厘米)
字体设置:宋体
默认字号:小三
每行:28个字
每页:25行
三、归档移交手续
凡学院工作人员、教师等工作主管人员向本单位兼职档案员移交归档资料时,必须填写归档材料移交目录,与归档材料一并移交,由双方清点核对,符合要求后在目录上签字,各执一份备查。
外国语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院教学、教师进修和科研工作的管理,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教师业务工作数量、质量、水平方面的情况,健全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现对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规定如下:
1.凡是记录反映教师教学、科研活动,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都要按照归档制度,归入教师业务档案。
2.教师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开封大学教师学期总结表、年度总结
(2)教师外出业务进修、参加学术会议、参加短期培训、脱产培训登记表、总结、成绩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资料
(3)经过有关部门鉴定的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复印件
(4)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文件材料、照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及有关的图纸、图表等
(5)外聘教师登记表、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各类证书复印件
(6)其他应归于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
3.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应由专人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凡是学校组织的大型观摩教学活动、学校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教师都应把形成的全部资料完整、准确、系统的加以整理,按照各级程序分别由教研室、学院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附件1
教学工作单项奖评选细则
(校发)
为了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强化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激发教师参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积极性,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对教学单项奖的评奖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通过教学单项奖的评选工作,目的在于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体现对广大教师辛勤劳动和创造性成果的尊重和鼓励,充分发挥教师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倡导专业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团队合作精神,完善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的教学工作评价体系,形成科学的激励和表彰机制。
一、教学单项奖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设国家、省和校级三个级别):
1.特色专业建设奖
2.优秀教学团队奖
3.精品课程建设奖
4.示范性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奖
5.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奖
(二) 个人奖(设校级奖,范围:专兼职任课教师):
1.优秀教学成果奖
2.优质课奖
3.教学技能大赛奖
4.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奖
二、教学单项奖评选条件
(一)各奖项获得者应具备的资格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文明执教(管理),教书(管理)育人,团结协作,勤奋进取。
3.积极承担教学或管理工作,工作量饱满。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克服困难,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参加评选的个人,需要从事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各奖项获得者应具备的条件
1.特色专业建设奖条件
(1)专业建设能充分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在教育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鲜明的办学特色,获得社会认同并有较高声誉,是学院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
(2)专业建设能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科学制定与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并建立用人单位参与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发挥产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协同作用。
(3)具有优化的师资队伍结构,其师资是一支在年龄、学历、学缘、职称和知识结构等方面既合理又有较高水平的“双师素质”专兼结合师资队伍。拥有一支校级以上“双师”结构的优秀教学团队。
(4)专业建设能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目标,与企业共同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开发、教学做合一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深化课程改革,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且至少拥有相等级别的精品课程1门。
(5)在教材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教学课件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教材建设,积极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教材,并取得突出成果。
(6)实验实训等实践环节的教学,能够改革创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探索以工作过程为主线带动教学,以情景、环境、模拟项目等构建实训氛围的方法来创新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并有效利用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种形式探索产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7)拥有相等级别的特色专业或建设项目。在当年度,主动承担学校下达的建设任务,特色专业建设成效显著。
2.优秀教学团队奖条件
(1)团队结构优化: 团队由学校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成员相对稳定,建设目标明确,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团队精神。团队人数至少5人,团队成员的职称结构应包括副教授以上、讲师、助教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中、高级职称成员应为团队教学的主体;学历结构应包括硕士、本科不同学历;学缘结构应尽可能多元化。
(2)整体素质较高:团队成员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优良的专业素质,勇于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通力合作,整体优势突显。
(3)带头人能力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专业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能力,德高望重,造诣深厚,凝聚力强,坚持教学一线,长期致力于团队建设,注重提升团队教学科研整体实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课程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认真落实制度:贯彻落实学校师资建设及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5)教学成绩显著:团队应了解专业现状,追踪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高度重视实践性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注重培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学效果好。近三年内团队无教学事故。
(6)教研成果丰富:近三年内团队成员作为主要参加者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前3名)参与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近三年内,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教学改革及研究论文5篇以上(含5篇)。
(7)教材建设到位:高度重视教材建设,能够及时反映当代国内外课程建设与专业发展最高水平的新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同时,教材评价选用机制规范,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建有省级以上精品教材。近三年来,团队成员有主编或参编公开出版教材。
(8)人才培养成果显著: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9)社会服务能力强:依托团队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10)拥有一支相等级别优秀教学团队或建设项目。在当年度,主动承担学校下达的建设任务,团队建设成效显著。
3.精品课程建设奖条件
(1)课程教学师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实践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团队,有企业专家参加的教学团队。
(2)课程改革和建设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设计合理。
(3)课程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具有满足高职教育的教学观念、教学模式和教学实践环境。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课程标准、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应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并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4)课程选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优秀的校本教材,是具有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5)教学管理科学高效,建立相应的校内评价和校外行业专家参与评价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6)拥有相等级别的精品课程。在当年度,主动承担学校下达的建设任务,精品课程建设成效显著。
4.示范性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奖条件
(1)办学理念清晰,办学方向正确,专业定位准确,以就业为导向,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声誉良好,专业特色鲜明。
(2)有较好的办学条件,教学基础设施完善,教学资源充裕,师资结构与水平满足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需要,以服务本校为主,又能与周边职业院校共享资源。
(3)在实践教学改革、实训基地管理、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破、有创新。
(4)专业教师结构合理,双师型教师、高级职称教师、高级工以上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及兼职教师占本专业教师的比例能够满足实践教学基地需要。
(5)选用合适的或开发符合培养目标和职业岗位需要的实验实训教材(含讲义)。
(6)拥有相等级别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当年度,主动承担学校下达的建设任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管理成效显著。
5.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奖条件
(1)有明确而具体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且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2)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主动采取提高教学水平的措施。
(3)教学管理基础工作好,质量监控体系和内部教学档案完整。
(4)教学质量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制度健全,工作落实。
(5)按时并圆满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6)年度完成有特色专业建设、或精品课程建设、或教学团队建设、或省级教研项目两篇(项)以上。
(7)教务处、督导室、实验实训处的综合评价优秀。
6.优秀教学成果奖(校级)条件
教学成果,是指来自教学实践能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是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其申报的成果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高等职业教育思想和观念,在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能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符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改革指导思想,能够彰显“做中学,做中教”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特点。
(4)所申报的教学成果,采用主持人(主编或第一作者)申报形式,并且应是已结项或已鉴定的教学成果,该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根据教学成果的价值,该奖项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7.优质课奖条件
(1)申报人为该课程主讲教师且工作量饱满,承担本课程教学三遍以上
(2)严谨治教,教学观念先进,课堂教学效果好,连续两个学期教学评估优秀。
(3)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材建设等方面改革成绩突出,有该课程上述某方面改革的研究报告或成果或论文或作品。
8.教学技能大赛奖条件
(1)勤奋好学,刻苦努力,积极钻研业务,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近两年内有校级以上教研、科研立项或公开发表的教研、科研论文。
(2)近两年教学工作进步显著,教学评估良好以上。
(3)在当年度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大赛或说课大赛或课件大赛或实训教学技能大赛等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表现突出。
该奖项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
9.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奖条件
(1)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责任心强。
(2)在教学管理或教学管理基本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及时收集教学管理信息,发现问题,处理得当。
(4)规范、高效、优质完成各项教学管理工作,顾全大局。
三、评审方法
教学单项奖集体奖项采取基层单位申报与学校提名相结合方式产生候选单位名单;个人奖项采用自主申报、单位限额推荐结合方式产生候选人。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候选人及候选单位资格,将符合评审资格的候选人员和单位的名单、评审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提交学校校长会批准后公布,并予以表彰。
各类奖项评选严格按照条件进行,不搞平衡,宁缺勿滥。
评奖名额:(1)各集体奖项评奖名额不超过学校学院基数的10%。(2)个人奖项总名额申报(推荐)不得超过学院人数的20%;原则上,个人奖项不得兼报。有突出成绩兼报者,须事前经主管校长批准。
四、奖励办法
(1)集体奖项类:凡获得国家级奖奖励2万元;获得省级奖奖励1万元;获校级奖奖励2千元。以上奖励经费用于奖励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各类人员。省级以上奖励,60%奖励基层学院,40%由学校集中分配,学校将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2)个人奖项类:奖励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将根据获奖等级颁发相应的奖金和奖励证书。
(3)教学单项奖作为教学各单位评选省、市级和学校先进的优先条件。
(4)教学单项奖作为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先条件。
附件2
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校发)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质量,减少教学工作环节中各类事故的发生,并使事故得以及时、严肃、妥善的处理,特制定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行为人由于主观原因,对教学质量、教学秩序和教学过程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教学事故行为人涉及教学、教学辅助、教学管理、教学服务等相关各类人员。
教学事故的级别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三类。
一、教学事故的分类及表现
(一)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般教学事故
1.属于教师及有关人员责任的一般教学事故
(1)一学期内2次上课或监考迟到5分钟,提前下课5分钟或上课、监考擅自离开岗位5分钟。
(2)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
(3)课前未做充分准备,授课内容出现2次明显错误或混乱,无法组织正常课堂教学。
(4)教师上课因携带通信工具未关闭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5)按计划有作业的课程,而没有布置作业或学期内布置作业而不批改。
(6)教师未按规定填写教师日志或与事实不符。
(7)未按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验实训实习或实验实训实习中出现与理论教学内容脱节现象。
(8)在监考时,有闲聊、看书报、随意外出等行为,未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9)未经批准,擅自提前、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达5分钟。
(10)试卷评分不认真(错改、漏改试题或算错卷面分数),每30份试卷出现误差达到2份。
(11)教师在全部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内未报学生成绩。
2.属于教辅、管理和服务及有关人员责任的一般事故
(12)未按教学管理程序要求安排或通知等原因影响上课2次,或影响考试1次。
(13)未经教务处同意,全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未将学生成绩上报教务处;或漏登、错登考试成绩,影响到正常学籍处理。
(14)因试卷印刷错误造成不良影响,或试卷份数出现差错,推迟开考达5分钟。
(15)教材室发放教材不及时或学院不按时领取教材,影响了教学。
(16)未按时打开教室、实验室和机房,推迟上课或考试时间达5分钟。
(17)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使用教室或其他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
(18)因工作不认真,安排未经资格审查、未办理聘用或审批手续、资格不符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
(19)未经批准或未做安排,无故停电停水。
(二)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教学事故
1.属于教师及有关人员责任的严重教学事故
(1)未按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教学、舍弃或脱离学期课程内容、进度1/4以上。
(2)无不可避免的原因,2次上课(监考)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或擅自离岗10分钟:或擅自缺课、停课1次。
(3)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使用手机通话。
(4)评卷教师随意更改学生考试成绩。
(5)监考不认真,对学生作弊庇护、不及时处理,出现集体舞弊。
(6)考试试卷内容出现重大错误、误丢试卷、泄漏考试内容。
(7)因教师本人的原因造成课堂秩序混乱,无法进行正常教学。
(8)在教学过程中,因教师违反操作规程或擅离岗位,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9) 未经审核批准,教师私自发放自编教材。
2.属于教辅、管理和服务及有关人员责任的严重教学事故
(10)未经教务处同意,更改人才培养方案。
(11)丢失、漏登、随意更改学生考试成绩和学籍。
(12)考场安排、考试组织不当,延误考试时间10分钟以上。
(13)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院或教务处批准随意调停课达2节以上。
(14)学院室教学档案混乱、丢失或严重欠缺。
(15)各类教学工作的申报、报表、汇报材料不符合实际或隐瞒实情。
(16)经批准维修的教学设施、实验设备维修一周内不办理而影响教学,实验实训准备不充分使教学无法正常进行。
(17)审查不认真,造成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发放错误。
(18)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所发生的重大教学事故隐瞒不报。
(19)故意安排未经资格审查、未办理聘用或审批手续、资格不符的教 师担任教学工作。
(20)一学期出现2次一般教学事故。
(三)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属重大教学事故
1.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不道德、淫秽、封建迷信等内容。或进行传销、推销等营利活动。
2.对学生有体罚或使用侮辱性语言等不文明行为。默许、暗示或鼓励学生罢课闹事。
3.无不可避免的原因,一学期内教师旷课达2次及以上。
4.故意泄漏考查、考试内容,或暗示、鼓励学生作弊,或接受学生礼物,随意更改学生考试成绩。
5.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生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6.漏订、错订教材,造成学生无书影响教学达一周以上。
7.在教学过程中因工作失误致使学生受到严重伤害或财产损失达 2000元以上。
8.一学期出现2次严重教学事故。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
(一)教学事故的认定
1.教学事故发现者(包括学校巡视组、教学单位巡视组、教学督导员及其他教职工、学生;教学事故责任人)可通过电话、口述、书面等快捷方式直接向教务处报告教学事故。
2.教务处根据收到的教学事故报告及时填写“开封大学教学事故通知书”,通知到教学事故发生的单位或职能部门,进行核实。
3.教学事故应由责任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查实,在接到“开封大学教学事故通知书”后三天内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教务处。
4.一般教学事故由事故单位确认并报教务处确认。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督导室和人事处共同确认。
5.教学事故确认后,由教务处填写“开封大学教学事故确认书”,一般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批准执行。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需经主管校长审定后执行。原件交人事处存档,复印件分别交教务处、财务处和事故责任人单位执行。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
凡各类事故责任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1.一般教学事故的处理
(1)事故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
(2)本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2.严重教学事故的处理
(1)事故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2)视情节轻重扣发1—3个月岗位津贴或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
3.重大教学事故的处理
(1)事故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给子全校通报批评。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直至缓聘或解聘
(3)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有岗位津贴有扣发全年岗位津贴,无岗位津贴者扣发全年各类奖励和奖励工资。
(4)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三、教学事故的申诉与仲裁
对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有异议的当事人,可在接到“开封大学教学事故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向“开封大学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开封大学教学工作委员会在集体研究后提出仲裁意见,报学校校长审定后回复当事人。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3
开封大学考试工作管理条例
(校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风和教风建设,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保证考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推进考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开封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开封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开封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评价手段。各院(部)应按照条例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任课教师、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
第三条 建立健全多样化考试制度,避免一考定成绩的弊端,提倡灵活多样的考试方式,鼓励教师进行改革与创新,要将学习过程考核和学习终结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 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全部课程(含素质教育选修课,下同),在课程修读完毕后,均必须按规定进行考试。修读任何一门课程的学生,只有在参加考试并通过后,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第二章 考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第五条 为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全校考试实行主考(考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督导室、学生工作部(处)、实验实训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考务工作委员会,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考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六条 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考试工作计划;负责监控试卷质量;负责统筹和协调各院(部)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巡视考场;负责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第七条 各院(部)应按照学校考务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形式,自行设立院(部)考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 (部)的考务工作,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和师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院(部)考务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组员由书记、副院长、副书记、专业带头人等组成,人数不限。
第八条 期末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以保证考试工作有关信息上通下达。
第九条 学校党政办、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等部门必须做好考试的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 考务工作
1.考试安排:各院(部)要合理安排所有考试课程,同一班级每天的考试科目不得突破2门。
(1)考场监考人员安排标准:40人以下(含40人)考场监考人员安排2人,41—60人考场监考人员2—3人,61—100人考场监考人员3—4人,由院部酌情安排。
(2)任课教师负责所任课程各考场之间的巡回检查,不得被安排参与所任课程的监考工作。
(3)各院(部)必须向监考人员发放书面监考通知,明确监考任务,并履行确认手续。
(1)各院(部)应在考试前按要求提前布置好有关考场,清理所有的物品、打扫卫生、贴考号并注意考场的安全封闭。
(3)考试前各院(部)应将确定好的各场次学生名单及座次表随试卷运行提供给监考教师。
1.考试时间依据学校校历安排,期末考试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两周内进行。全校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院(部)自行安排。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安排由各院(部)负责,并将考试安排在考试前一周报教务处,以便协调。
2.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考试,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考试的,需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部)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提前考试。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提前离校实习的专业,院(部)应在提交考试安排的同时上交实习工作安排。
3.素质教育选修课于课程结束之后随堂安排考试,且最迟于全校统一期末考试前一周完成。
4.考试时间按上午8:00、10:10,下午14:30(冬)、15:00(夏)三个时段安排,原则上每场考试时间一般为110分钟。
5.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由院部负责安排。补考要严肃纪律,保证质量,不得降低要求。
6.考试时间地点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开课单位负责通知到应考学生。
第四章 试卷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试卷运行管理按照《开封大学试卷运行管理规定》(开大教发〔2012〕4号)执行。
第十三条 命题工作是考试的重要基础工作,各教学单位和参加命题的教师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命题工作、努力提高命题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四条 学校所有课程的考试应全部采用试卷库抽卷。条件成熟的课程应从试卷库抽题尽快过度到试题库抽题方式。各院部实践性教学环节或课程的实践性考试应明确考核标准、流程、步骤,要有相应的评分细则,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能够科学公正的评判学生的实践能力。
第十五条 教务处在校督导室的配合下,对全校试卷进行随机性的抽样检查,并结合院 (部)对抽查结果进行分析、反馈和通报。
第十六条 各门课程试卷评阅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公共基础课原则上要求组成3-5人的评卷小组实行集体流水作业评阅。
第十七条 课程考核成绩一般以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并根据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学生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记分为主,60分及格。以百分制评定成绩确有困难的课程,可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法。补考成绩的核定办法应与课程的正常考试成绩核定保持一致。
第十八条 学生的正常考核、补考、缓考等成绩称为原始成绩,原始成绩有多个的,按规定认定一个有效成绩。
第十九条 课程的正常补考均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进行,补考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的,有效成绩为60;补考成绩小于60分但大于初修成绩的,有效成绩为补考成绩;补考成绩小于初修成绩的,有效成绩仍为初修成绩。
第五章 考试的形式
第二十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形式,必修课课程原则上以考试为主,选修课课程可以采用考试,也可以采用考查。考试的方式主要有:
(1)闭卷考试。笔试考试一般采用闭卷方式,以便尽可能准确地检查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倡导并鼓励教师在改革考试方法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和试验。
(2)开卷考试。可以携带教科书、工具书和参考资料,有利于考查学生对本课程知识领域综合应用的能力,同时也避免了学生死记硬背的应考倾向。但是,开卷考试对教师命题和指导学生复习提出更高的要求,是一种值得积极探讨的考试方式。
2.口试。能够比较灵活地深入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能力,以及对本专业理论延伸拓宽的程度,有条件的课程可以与笔试结合使用。
3.实践性考试。院(部)对实践性考试必须坚持标准、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体现实践性教学考核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考核手段的现代化。
第六章 考试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凡属下述情况之一(或多项)者,无考试资格和补考资格:
1.任何一门课程,一学期缺课时间累计达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课时者。
2.任何一门课程,一学期的平时作业或实验报告等完成次数累计缺少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者。
1.课程考核不及格者,除毕业学期,凡符合补考规定的,允许补考一次,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
2.经补考仍不及格,只要符合补考规定,可在毕业前申请第二次补考。
第七章 考试纪律
第二十三条 学生必须提前10分钟持本人的学生证和考试证进入考场。无学生证和考试证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第二十四条 学生必须按自己的考号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学生证、准考证放在靠走道的课桌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检查。
第二十五条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学生在答卷前,应首先在试卷密封线内按要求填写自己的院(部)名、班级名、学号和姓名,然后方可开始答卷。任何试卷,凡在密封线外发现写有姓名、班级和学号者,一律作为废卷处理,其成绩以零分计。
第二十六条 除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外,学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任何其它问题。
第二十八条 考试进行30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未交卷且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允许返回考场继续答卷。学生如有特殊原因需暂离考场时,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如实记入考场记录。
第二十九条 开卷考试允许学生携带课程主讲教师规定的书籍笔记和必要的文具;闭卷考试只准学生携带必要文具,不得携带书籍、复习资料、手机、手提电脑、电子词典等物品进入考场,物品须统一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第三十条 考试结束后,学生应立即交卷并退出考场,提前交卷的学生不得在考场外逗留或在场外高声喧哗。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疾病、家庭变故等)确实无法参加课程考核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院(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审批。经批准的缓考课程,其考核成绩暂时记为缓考,学生必须随该门课程的补考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按正常成绩认定。缓考不及格者或缺考者,不再安排补考。开考后学生再申请缓考无效。此外未申请或申请未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若在考试期间,学生遇疾病等突发情况,院(部)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做特殊情况处理。
第八章 违纪与作弊认定与处理
1.考试期间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使用暗语暗号传递信息的双方。
3.提前交卷后仍逗留考场内或者在考场外高声喧哗,经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口头警告一次,仍不改正者。
凡属违反考场纪律者,按照《开封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2.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包括手机)参加考试的,无论使用与否,考试开始后,被监考人员查出者。
3.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者。
凡属考试作弊者,按照《开封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款、第十条第四款、第十条第五款之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其考试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凡属严重作弊者,按照《开封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六条之规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五条 学生出现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或考试严重作弊等现象,院 (部)均应按上述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擅自不按规定处理。
第九章 监考纪律
第三十六条 监考人员必须按照学院安排,按时参加监考工作;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必须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第三十七条 监考人员因突发事情无法参加既定监考工作的,应提前报告所在院部院长(主任),由院部负责协调安排其他人员监考,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替监考。
1.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履行试卷交接手续,领取并清点试卷,并于开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
2.必须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凡属考试无关物品或考试违禁物品,一律集中放置在物品置放处,通讯工具必须处于关机状态。
3.组织学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检查学生的学生证、考试证是否齐全,与本人是否相符,凡两证缺一或不相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上述2-5项完成后开始分发试卷,并监控考生至开考后开始答题,不得提前作答。
第三十九条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遵守监考工作纪律,端正行为举止,注意仪容仪表,走动监考,原则上在考试区域内监考教师不得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等违禁物品。
第四十条 学生对试题印刷问题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应予以公开答复。对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人员不得予以解释。
第四十一条 对于需要使用相关文具的考试课程,学生应该自备,如果学生需借用,应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由监考人员负责传递。监考人员在传递计算器时,应完全关掉电源开关,不准保留(记忆)原有数据。
第四十二条 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切实负责,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对考场内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监考人员须及时制止,并认定违纪事件的性质。以下情况必须如实详尽地记录在《考场记录》上:
3.根据考场现场的需要,监考教师个别调整学生的座位的说明与记录。
第四十三条 监考人员不得随意延长考试的时间。对于考试结束后,借故拖延考试时间的学生,监考人员有权认定其事件的违纪性质。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并按规定对试卷进行密封,认真、详细地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后,将试卷与考场记录一并交所在院(部)教学秘书处。
第四十四条 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接受学校考务工作委员会、院(部)考务领导小组对考场的监控。
第十章 考试教学事故的界定及处理
4.试卷份数不够,或者虽然份数够,但不配套,以致严重影响考试。
5.发现由于校对或印刷的原因,致使试卷卷面不完整或者多处错误,以致直接影响考试。
6.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如看书报、聚集聊天、使用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及擅自脱离考场等)。
7.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对学生的违纪或作弊行为视而不见不予制止者。
8.监考人员不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如:缺项、无签名等)或不交考场记录者。
3.整个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有袒护、纵容甚至协同学生违纪或者作弊行为。
凡出现上述情况,学院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学校考务工作委员会及学院考务领导小组将视情况严重性,依据学校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附件4
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院部组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及教师参加技能大赛获奖的奖励办法(校发)
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参与各级技能大赛的积极性,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在全校形成“学知识、重技能”的氛围,在综合以往教师参加技能大赛以及各院部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对《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院部组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奖励办法的修订意见》(教发【2012】9号)进行重新修订,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厅级及厅级以上的各类技能竞赛。
第二条 申请程序
一、院部组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的申请程序
1.院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生技能大赛,须在赛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院部组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审批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组织参赛;
2.参赛申请获批后方可借支参赛所需的差旅费;
3.经学校批准参加的技能大赛,方可进行奖励申请。
二、教师参加教师技能大赛的申请程序
1.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教师技能大赛,须在赛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教师参加技能大赛审批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参赛;
2.参赛申请获批后方可借支参赛所需的差旅费;
3.经学校批准参加的技能大赛,方可进行奖励申请。
第三条 奖励标准
一、对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获奖单位的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
等级 |
奖 金(元)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奖 |
|
国家级 |
10000 |
5000 |
2000 |
省 级 |
5000 |
2000 |
1000 |
厅 级 |
2000 |
1000 |
2.院部组织的学生技能大赛,如同一参赛项目获得多种奖励级别,学校按照最高获奖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3.学校颁发的集体组织奖由各单位统一协调分配,应主要用于奖励参赛指导教师、学生或用于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而发生的辅导费和其他补贴。
二、教师参加各级教师技能大赛的奖励办法
1.奖励标准
等 级 |
奖 金(元)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国家级 |
5000 |
3000 |
2000 |
省 级 |
3000 |
2000 |
1000 |
厅 级 |
1000 |
500 |
2.教师参加技能大赛,如同一参赛项目获得多种奖励级别,学校按照最高获奖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3.教师参加技能大赛获奖者,在学校组织的评职晋级及评优中予以加分。
第四条 各类技能大赛奖项级别的界定
一、院部组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级别的界定
1.国家级
由教育部牵头组织,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省赛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2.省级
(1)1中所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省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2)由省教育厅组织,全省大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3)由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大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4)由国家各部委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国性比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3.厅级
(1)由国家各部委或各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国性大赛省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2)由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大赛省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3)由省其他厅局以及省内各行业协会组织的全省比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4.如遇参赛级别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由教务处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集体审定。
二、教师参加各级教师技能大赛级别的界定
1.国家级
国家级大赛是指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政府部门组织的全国性竞赛。
2.省级
(1)1中所列大赛的省赛阶段大赛;
(2)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政府部门组织的全省性大赛;
(3)由教育、行业主管部委下属机构、国家一级学(协)会等牵头举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大赛;
(4)由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大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3.厅级
(1)由厅局(委)下属机构、省级学(协)会等牵头举办的全省性职业技能大赛;
(2)由教育、行业主管部委下属机构、国家一级学(协)会等牵头举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省赛决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3)由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大赛省赛阶段获得的奖项;
(4)由开封教育局、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竞赛。
4.如遇参赛级别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由教务处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集体审定。
第五条 奖励的申报和审核
1.技能大赛奖每年度申报、评选一次;
2.技能大赛奖采用自主申报的方法,各院部将年度本单位教师参加技能大赛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的文件、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参赛总结,在规定时间内汇总上报教务处;
3.学校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奖励申报材料予以鉴定和评审;
4.院部组织学生参加技能大赛的奖励,旨在鼓励院部通过参赛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因此,只设立集体组织奖,对于个别的参赛级别难以明确界定的,学校将根据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予以奖励。
附件5
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校内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职业岗位技术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实践教学单位,是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其教学基础设施与工作状况直接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必须重视和加强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第二条 实训基地是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中教学实体之一。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 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 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四条 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承担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逐步发展成为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人才的实践教学、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基地。
第五条 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参与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参与或组织编写实训教材。
2.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参与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4.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5.进行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6.承担对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训。
7.对学生进行技能考核,参与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工作。
第六条 实训基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应用研究,努力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在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七条 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职业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 实训基地建设
第八条 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因此实训基地的建设要突出以下特点:
1.在实习实训过程中要具有专业基本技术技能的仿真性。使学生按照未来专业岗位群对基本技术技能的要求,得到实际操作训练。
2.在技术要求上要具有专业领域的先进性。使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学到和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先进的技术、工艺路线和技术实际应用的本领。
3.在内容安排上要具有综合性。使学生通过实习实训不仅掌握本专业的核心技术和技能,而且熟悉和了解与专业相关的技术和技能,得到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综合素质的全面培训。
4.在环境和总体设计上要具有社会开放性。不仅能承担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基本技术技能实习实训,而且能承担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的培训任务。既要面向校内,也要向社会开放,使实训基地紧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联系。
第九条 实训基地建设要根据经济发展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以及学院专业群发展的需要,由多个能进行操作、训练的场所组成。总体框架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训基地的建立要经过学校论证、审批之后,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既要满足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对人才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的需要,又要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时要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建设的同时,尽快建立起自我运作、自我建设、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第十条 场地与环境:
1.实训基地安全要有保障,无危险隐患。通风、照明、控温、控湿等设施基本完好。能保证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标准。电、水、气管道布置安全、规范。
2.实训基地要净化、静化、美化、教育化,育人环境良好。要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气、废渣、废液以及噪声的处理设施,管理制度要上墙。
3.实训基地生均面积能满足学生独立操作的教学要求,贴近职业活动环境。
第十一条 实训基地建设要通过政府投入、学校自筹、实训基地自筹、校企共建、学校与科研单位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第四章 实训基地组织与管理
第十二条 各学院要加强对实训基地的领导和管理,要选派数量适当、思想品质好、专业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能力强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及实习实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三条 各学院实训基地要建立科学、有效、严格的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有严格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实习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结构,要聘请行业的能工巧匠、技术能手担任指导教师,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实践教师队伍,以保证实习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第十四条 实训基地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建设科学、健全、严格的实践教学制度。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实训教材、指导书等教学文件规范齐全,执行严格。建立健全实践教学档案,要及时完成实习、实训总结和实习、实训报告,批阅要认真、规范,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要建立职业技术技能、职业综合能力、职业素质有机结合的实习实训教学体系,并有组织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实习实训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并具有规范的教学过程运行管理制度。要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五条 实训基地要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仪器设备维修及时,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建立仪器设备的专人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制度,实现现代化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
第十六条 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法令及条例,建立实训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七条 各学院实训基地名称、所属实验实训室等变动调整、撤销,须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实验实训管理处备案。
第五章 实训基地检查与评估
第十八条 要建立校内实训基地检查、验收制度。校内实训基地基本建成之后,学校要依据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有关规定对各实训基地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对实训基地运行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建立校内实训基地的评估考核制度。学校按照实训室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实训基地的效益、对外培训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除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外,要进行批评教育。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开封大学实验实训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6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外实训基地是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第二条 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置、互惠互利、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与各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实训,努力缩少教学与职业岗位需求的差距。
第四条 校外实训基地原则上由各学院及其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具体联系落实、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并报教务处与实验实训管理处统筹与备案。
第二章 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五条 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是:承担学校部分实践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专业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使之成为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学生实践能力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的主要场所,为培养高素质、高技能、技术应用型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第六条 校外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是:
1.为学生提供专业实践技能训练及综合实践能力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其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综合素质。
2.使学生通过在校外实训基地中实习实训时亲身体验到的各项管理规范,培养自身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遵纪守法、热爱本职、爱岗敬业的良好习惯。
3.承担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中的实践培训。
第三章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第七条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要以“校企双赢”为目标,依据学校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要求,选择与学校各专业培养目标关系密切,生产技术及其装备水平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受益面大、共用性强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努力提高校外实训基地的利用率,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第八条 组织学校专业教师与校外实训基地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促使教学与生产、科研的紧密结合与相互促进,更好地发挥校外实训基地在高素质、高技能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 校外实训基地的建立要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利用校外实训基地开展专业实践教学的内涵等;校外实训基地挂学校实验实训管理处统一制作的标牌。其管理主要按实训基地所在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但必须制定能保证完成专业实践教学任务、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管理办法。
第十条 校企双方要加强沟通与协商,及时解决双方合作开展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实训基地的调整与撤消,应经合作双方同意,并报教务处与实验实训管理处备案。
第十一条 校外实训基地中担任实习实训指导任务的技术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水平,以保证实习实训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二条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实训环境管理与劳动保护管理规章、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和文明生产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开封大学实验实训管理处负责解释。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
(校发)
根据国家及河南省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要求和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的总体建设思路,为构建师资队伍建设体系,打造一支以专业带头人为核心,骨干教师为支撑,专兼结合、结构合理、 动态组合、团结协作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坚持学术水平与师德并重,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科技推广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自下而上,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
(四)坚持定期选聘、动态管理、放手使用、重在培养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和岗位设置
(一)专业带头人
1.教学一线实践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兼职教师。
2.每个专业设1个专业带头人岗位。根据专业需要,每个专业也可另选拔1名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二)骨干教师
1.在教学一线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并具有“双师素质”的专兼职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可以突破年限限制。
2.每个专业设2个骨干教师岗位,根据专业需要,每个专业也可另选拔1—2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三、选聘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从事高校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承担专业主要课程教学,能独立承担三门以上课程。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曾评为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或近两年教学效果测评为优秀。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做好教研、教改及专业建设工作的能力。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宽广的专业视野,能站在专业发展的前沿并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对高职教育特点有较深刻的理解,熟悉本专业各教学环节,具有组织制定本专业教学文件的能力。
5.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到相关企业进行技术服务的经历,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科技服务能力和过硬的实践技能。
6.业绩突出,有本专业领域出版的较高水平的著作或在本专业中文核心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且近3年至少具有一项省级及以上本专业教改或科研成果。
(二)骨干教师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勇于进取,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从事高校教学工作3年以上,担任主讲课程3年以上,并能够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对其主讲课程含实践课的职业能力培养、教学地位、教学设计、教改现状和本专业科技前沿知识把握准确,教学工作量饱满,曾评为校级以上的精品课程主要参与者或主讲课程近两年教学效果测评为优秀。
3.能独立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和职业技术培训。
4.具有按照高职人才培养目标,承担课程整合和开发新课的教改能力,近两年有省级以上教研教改成果或CN级科研论文。
四、岗位职责
(一)专业带头人职责
在学院领导下,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深入贯彻 “以德治校、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和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育人为根本”的办学思想,紧紧围绕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 “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落脚点”的示范院校建设方案主持本专业教学、教研、教改及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1.负责本专业的整体规划与建设。主持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
2.负责本专业(专业群)课程改革。主持研究制定课程标准,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改革,开发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特色教材,构建校企深度融合的、以能力培养为主导的课程建设体系。负责制订并实施本专业的精品课程计划。
3.负责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实施本专业校企合作新模式,建设本专业融专业教学、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四位一体的体系完备的实习实训基地。
4.负责本专业教学团队的规划和培养。重视教学团队建设的开放性,积极聘请企业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任兼职教师,任期内本专业教学团队专业课教师中要达到实践课程教学全部由兼职教师担任;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提高本专业教学团队的整体素质。
5.负责本专业质量建设体系的构建。主持研究制定本专业技能标准和认证系统,负责本专业教师评学、同行互评、企业评价等工作,构建有本专业特色的学校、政府、社会全方位参与且可操作性强的质量建设体系。
6.每年要系统地承担1门以上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7.任期内在本专业领域的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或五年内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完成一部在国内公开发行的著作;或五年内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
(二)骨干教师职责
骨干教师是各学院的课程主讲教师中的拔尖人才,是专业带头人的主要助手和后备力量,是本专业课程和教学建设、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的中坚组成,骨干教师的工作以课程教学和教改为主。
1.负责协助本专业带头人开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质量建设体系的构建等工作。
2.负责承担主讲课程的教学任务,并根据本专业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制订课程标准,任期内参加一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
3.研究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改革等工作,任期内完成厅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1项以上。
4.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实践锻炼培训有关工作。
5.参与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及指导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设置岗位。学校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公布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岗位数量。
(二)本人申请。填写《开封大学专业带头人、中青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评审表》,并附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院推荐。学院领导班子根据专业(专业群)发展方向及要求,依据选聘条件及教职工测评、学生评教等情况并广泛征求相关教学部门意见,客观、公正地推荐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人选,上报人力资源管理处。
(五)学校审批。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六)定期选聘。专业带头人的选聘每三年进行一次,上届专业带头人符合条件的可连选连任。
六、待遇
(一)学校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重点扶持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主持的科技开发、科技推广、教研等项目;积极支持他们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二)支持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主持校企合作项目、到企业调研、参加生产实践等。
(三)设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专项经费。专业带头人每人每年调研费5000元;骨干教师每人每年调研费2000元。
七、管理与考核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建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档案。各学院负责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年年底要提交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的工作报告。每年年底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专业带头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团队建设。所负责的专业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育研究及团队自身素质提高等方面成绩是否突出。
(二)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综合评定优秀。
(三)市场调研。参与人才市场调研或毕业生跟踪调查2次以上,有调研或调查报告。
(四)校企合作。主持校企合作专项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项目1项以上,或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以上。
(五)指导教师。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全年听课8次以上,有指导工作总结和听课记录。
(六)所负责的专业教学团队每年发表教研、教改或本专业科技论文5篇以上。
(七)每三年评比表彰一批率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在高职教育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带头人。
(校发)
为了实现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能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目标,需要一支能紧密结合专业实践、实际操作能力强并能达到一定行业技术水平的专业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财政部《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开展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7〕6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建设河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条件
在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
(一)有非高教系列的本专业实际工作的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二)有2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或相关行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含挂职锻炼)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三)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含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管理、技术服务等项目),成果已被企业或相关行业使用,效益良好;
(四)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二、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机构
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由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聘任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组 长:拜五四
副组长:杜爱灵 赵 辉 何世玲
成 员:曾小平 姜甘元 吴玺玫 肖兴达 王芳林
认定聘任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处。
三、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程序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二)凡符合双师素质条件的本校教师,均可申请双师素质认定。
(三)申请人将《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连同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学校认定聘任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四)符合条件者,学校下发文件,公布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结果。
四、双师素质教师的聘任办法
双师素质教师实行认定与聘任分开,聘任权在各学院。
(一)学院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聘任相应的双师素质教师。
(二)学院将聘任的双师素质教师名单报学校认定聘任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五、对双师素质教师的政策倾斜
在岗位聘用、职称评聘、骨干教师评选和评优奖先等方面给予优先。
《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参见2016校发42号文件
《教师业务进修管理规定》参见2016校发4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