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网上买足彩的正规app实际,请各院(部)认真做好2011届毕业生的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全日制在校毕业生总数的1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二;
二、“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开封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名额分配见附件二;
三、“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参照附件一的条款执行;
四、各院(部)在认真组织评选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评选结果必须在本单位公示一周;
五、已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标兵”不得重复申报。
六、各院(部)要周密组织,评选材料务必于5月13日之前报学生工作部,评选材料包括:
1.院(部)评优结果汇总表:包括评优总数,各类人数,各班分类人数及名单。
3.三好学生评审表、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单项先进个人评审表(各一式两份)。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争做时代文明的楷模;
3.模范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获得一项校级以上奖励;
8.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获得两项以上校级以上奖励,其中包含一次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