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跟踪管理工作,现将2012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等几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毕业确认表核对。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5月16日统一下发毕业确认表,各学院组织贷款毕业生完成核对工作。毕业信息有误的请在毕业确认表上进行修改;核对无误后,须签字并按手印,5月25日前将学生核对完毕的毕业生确认表上交校资助中心。
2.学生在线提出申请。学生登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入“毕业确认申请”模块,核对自己的各项信息,如有错误进行修改,至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学生在核对本人信息时,特别注意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自付利息起息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核对。
3.学院审核。学院经办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登陆主页面右上角“我的工作”,在“待处理工作”会显示学生提交申请情况。学院经办老师选择“学生基本信息—变更处理”点击“进入”,选中单个学生,点击“确认”,若学生信息修改无误,点“同意”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变更;选择“毕业确认申请—审核”点击“进入”,选中单个学生,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审核学生毕业确认申请。
对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信息错误的,各院可在助学贷款系统中自行修改,无需上报校资助中心;如贴息截止日期错误,请各院汇总后填写附表1,并于5月25日前报校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校资助中心邮箱kdzzzx@kfu.edu.cn)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次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性。由于省资助中心在本次错误数据修改完毕后不再进行修改,如果再次发现错误信息,校资助中心将不再受理错误数据修改申请。
⑴各学院组织未还款毕业生填写《开封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书》,并于6月10日前将《承诺书》报校资助中心。
⑵为确保离校后能及时有效地联系上贷款毕业生,各学院在组织学生填写《承诺书》时要求学生务必提供父母、亲戚、朋友的联系方式,必要时可以要求学生填写村委会、居委会的电话。
⑶对于学生提供的电话,各学院要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学院未还清贷款毕业生总数的50%,并将抽查记录表(附件2)于6月10日前报校资助中心。
未还款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的,可以申请办理贷款展期,10月10日之前将填写完整并由考入学校签字加章的《展期申请表》(附件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邮寄至开封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果没有按时办理展期手续的,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利息。
201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