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网3月8日讯 (记者刘旭) 目前,教育的公平性问题日益受到普遍关注。尽管近年来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发展农村教育,城乡教育差距依然很大,很多农村学校面临运转困难、师生流失等诸多问题。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他在会上公布了今年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235亿元,比去年增加395亿元等一系列促进教育公平的新举措。近日,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部分人大代表,就如何发展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解决教育资源不公平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张建欣代表说,发展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努力:第一,在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上,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希望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中部贫困地区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上,应重点扶持,使其享受西部开发的政策,切实改善中部贫困县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第二,在农村教育设施建设的支持上,应考虑到贫困地区的承受能力,尽量减少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让农民群众尽快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第三,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缓解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第四,在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基础上,考虑免除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书本费和寄宿制学生的伙食费。
郭海亮代表说,解决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问题,国家应该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并帮助解决贫困山区“普九”教育欠款,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山区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
胡平平代表说,国家要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并且应将增量部分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
何致瑜代表说,实现公平教育,要从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坚持教育优先战略,把精力、物力、财力放在教育上。二是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政策倾斜,不断缩小城乡的教育差别。三是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让所有的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教育公平的长效机制,特别是依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政府应当担负起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使绝大部分学生能够进入公办学校享受良好教育。
确保教育公平是关系国家战略的大问题,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这一治国理念的需要。“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这个目标”,温家宝总理的话,表明了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国家对于实现教育公平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