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安排,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为切实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假日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现将假期期间学生安全工作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放假前各班级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有关假期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制度和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特别强调学生外出的交通、人身以及财产安全。返乡途中安全、返乡扫墓防火安全,严禁学生在林区野炊、下河游泳等不安全活动,教育学生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提高警惕、防止被骗参加传销活动和其它违纪违法活动。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密切掌握假期学生去向,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各班级要掌握假期学生去向,假期结束后,要及时把握学生返校情况,并于4月5日上午9:00前将《院部上报新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见FTP学工部文件夹)通过OA发送学生处吴文静老师处。放假期间辅导员要保持手机开机,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要严格遵守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发生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上报。
三、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审批工作
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以班级、团支部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游玩。本着“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各院部要对组织外出游玩的班级和团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没有经过审批的班级和团支部一律不允许集体组织外出游玩。学生社团组织的旅游活动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经校团委及院部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报学生处、保卫处备案,批准后方可出行。假期期间禁止组织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学生集体活动。
四、做好假期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
对于留校的学生也要重点强调宿舍防火、防盗等安全警示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定,保持正常生活学习秩序,按时作息;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水器、热得快、电饭锅、电热杯、电炉、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做饭;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在宿舍点蜡烛;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将充电器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不留隐患。假期期间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安排。
学生工作部 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