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设美好的校园文明和优良的学习生活秩序,树立当代大学生的文明形象,培养学生养成自觉、自治、文明、健康、合乎礼仪的日常行为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封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的规定,特制定规范如下:
(一)服饰整洁,讲究卫生
1、学生着装要规整、朴素、端庄、洁净,禁止穿着过于奇异、袒露和褴褛、肮脏的衣服,学习场所和公共场合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超短裙等。
2、维护环境的卫生和美观,主动做好卫生值日,自觉将包装袋、果皮核等杂物垃圾投入指定的地方,不随地乱扔;不乱泼脏水,不随地吐痰;禁止乱刻、乱画、乱涂、乱写、乱张贴;不损坏桌椅、门窗、墙壁、雕塑等设施和建筑物。
3、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容貌清洁,要勤洗澡、理发、修指甲;每天早晚洗脸、刷牙、洗手脚;起床叠被,床铺整洁,被褥、床单和衣裤、鞋袜要及时定期换洗翻晒;禁止梳留怪异、龌龊的发式、发型。禁止留长指甲、蓬头垢面。禁止不修边幅、身有异味、衣饰不整者在教室、阅览室等校内公共场所逗留。
4、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定时定量就餐,不暴食暴饮,不吃生冷腐败变质食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乱用他人的餐具。
(二)诚实守信,谦虚谨慎
5、言行一致,实事求是,不浮夸、不歪曲、不隐瞒,讲求信用,忠于诺言,对人谦虚,对事谨慎,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6、树立遵时守时的观念,提高学习工作效率;遵守作息制度,合理安排时间,按时起床、出操、就餐、上课和归宿;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
7、要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要服从命令听指挥、具有团队精神和上下级意识,不拉帮结派搞“宗派”及“小团体”;禁止一切有损集体荣誉和安定团结的行为。
8、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与人相处要襟怀坦荡,光明磊落,严以律己,宽于待人。要善于发现别人身上的优点,虚心向他人学习,培养合作意识,学会正确客观地看待自己和别人的优缺点,做到既不妄自菲薄也不狂妄自大,对同学以诚相待,礼貌热情,不搞欺骗,不搬弄是非,不挑拨离间,更不能诽谤陷害、尖酸刻薄、讽刺挖苦,伤害别人的自尊心。
9、生活要俭朴,不追求享乐,不讲求排场,不攀比乱花钱,严禁吸烟、酗酒、赌博等;注意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三)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10、要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儒雅,学会使用“您好”、“对不起”、“请”、“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不讲粗话,不带脏字,冷静处理争执,禁止骂人、挑衅和打架等。
11、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乘车、购物、买饭、借书、参观、游览等都要礼让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按先后顺序排队,不准插队、挤抢、起哄、吵闹等。
12、要保持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会场等学习和工作场所的肃静,保持集体宿舍休息时间的安静;禁止吹口哨、胡乱喊叫、高声唱歌、弹琴、播放收录机、拍球、摔打物品等,不要有影响大家正常工作、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13、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车带人,出入校门要下车,车辆要存放在车棚和停车区内,严禁乱停乱放,服从学校车辆管理。
14、要随身携带和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自觉佩戴校徽,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询问和检查。
(四)男女交往,举止得体
15、男女交往应注意分寸,要自尊、自爱。严禁在公共场合做出勾肩搭背、搂抱、接吻等过于亲昵的行为,禁止男女生互串宿舍。
16、严厉禁止对异性无礼纠缠、强追硬抢、恫吓要挟的交往方式和过分随便、动手动脚、挑逗异性、放浪形骸、伤风败俗的行为。
(五)尊敬师长,尊重他人
17、尊重教师的人格,不要直呼教师姓名,要使用尊称;路遇认识的教师要主动问候。课堂上专心听讲,提问发言要举手征得同意,不经教师允许不要随意插话或随便起立、走动和出入教室。
18、要尊重教师的劳动,课堂上要保持安静,禁止交头接耳小声说话;禁止喝茶、扇扇、听耳机、打电子游戏、折叠纸、做小手工等,上课及参加活动期间,要切断通讯工具的电源。
19、尊重同学人格,不乱起绰号,不造谣、污蔑、诽谤破坏他人名誉;尊重他人的物权,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在征得主人同意后借用物品并应及时归还;给别人造成损失要主动赔偿或修复,严禁偷盗行为。
20、尊重别人发表思想看法的权利,要学会耐心听取别人意见,不能无理打断别人说话,不要“抢话头”、“接话把”、“乱搭腔”而引起同学之间的不愉快。
21、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严禁私自拆看别人的信件、邮件、日记等,不传播别人的隐私,不揭人短处。
(六)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22、要孝敬父母,努力学习不辜负家长期望,奋斗成才,报效养育之恩,艰苦朴素,减轻家庭负担,培养生活自理能力,以免父母操心挂念。
23、要尊老爱幼,帮助弱残、扶危济贫、见义勇为,献出一片爱心和热忱,唾弃那些自私自利、见利忘义、欺凌弱小、见死不救等不道德行为。
(七)明辨是非,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24、追求“真、善、美”反对“假、恶、丑”,主动开展文明、健康、积极向上、有利于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于低级趣味、庸俗下流、反动迷信的活动,不准观看传播淫秽、暴力、色情或反动迷信的书刊、音像,不做伤风败俗的事。
25、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对错误现象要有正确的立场,对于自己的错误,要有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知错就改;对于别人的不良行为要做到不同流合污,不包庇隐瞒,并及时批评纠正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26、在教师和管理人员批评教育犯错误学生时,禁止围观阻挠、起哄、作伪证、帮助狡辩、“出怪腔”、“说能话”、“风言风语”煽动学生不良情绪等。
(八)爱护公物,热爱劳动
27、保护国家财产,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不准野蛮使用或故意破坏各种生活学习设施,禁止坐桌子、踩凳子、踢门、跳窗,不准擅自拆排椅和钢窗上的螺栓,不准有乱扯电线,私拆电灯,在钢丝床上叠压重物、拆散宿舍架子床等破坏公物的行为。违者要赔偿损失并受相应处罚。
28、要爱护花草树木,主动帮助做好花园管理,严禁摘花、折枝、攀爬树木、踩踏草坪等破坏行为。
29、爱护实习实验设备及教具等物品,不违章操作使用,严禁拆偷设备零件;不在借阅的图书、期刊、报纸上乱圈点书写、乱涂画、撕页、“开洞”等。
30、体育活动要在运动区进行,严禁在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内外的非运动区做球类运动、滑旱冰等,以免打碎玻璃、电灯、宣传栏等设施及破坏地坪、污损墙壁等。
31、正确使用卫生设施:“便后冲水”、“手纸入篓”、“剩饭菜倒入泔水桶”;不往水池及下水道乱丢杂物,不往垃圾道塞纸箱等大件物品,以免造成管道堵塞影响大家正常使用。
32、热爱劳动,自觉履行值日职责,积极参加义务劳动,主动清理身边不卫生的物品,养成每天扫地、拖地、抹桌凳和及时清理垃圾等良好习惯。
(九)注意安全,避免损失
33、培养和增强安全意识,要注意防火、防事故,严厉禁止擅自在教室和宿舍存放、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和剧毒物品;禁止违章使用电热水器;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煤炉、油炉、酒精炉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4、学会使用并妥善保护消防器具,严禁破坏消防用品。
35、建立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锁好教室和宿舍的门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在教室和宿舍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严禁擅自容留外人居住,校外来访人员,必须征得门卫的同意,并凭证件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和宿舍,禁止学生擅领外人随便出入。发现形迹可疑者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和相关管理部门。
36、在实验室、工厂、建筑工地、野外等进行学习、实验、测量、考察、参观、游览等活动时,一定要有组织进行,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严禁在缺乏安全保障、无人指导、不了解情况、没有掌握技术要领等情况下,擅自进行。
37、禁止学生参加高危险和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运动和游戏,如夏季不要到无人管理的水塘、河湖游泳,冬季不溜冰等。
(十)本规范自2005年9月1日起试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对于违犯者,参照校有关管理办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