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毕业生服务,在清物手续办理期间,各部门在金松大礼堂一楼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请各院和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清物时间、地点和院部顺序
时间:6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地点:金松大礼堂一楼
各院顺序:
6月11日:信息(软件)学院、机电学院、土木学院、化学学院、成教学院、五年制专科部
6月12日:财经学院、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工美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毕业生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逐项办理清物手续。为防止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拥挤,请毕业生尽量集体办理。
二、清物单填写注意事项:清物单上的学号、姓名和班级,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如实填写,“班级”要填写年级、专业和班,如:2006级机电3班。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办理时间,资助中心不再在金松大礼堂设点。离校清物单上资助中心栏内在6月11-12日集中办理时不再盖章,集中办理后再有清物的同学仍需到资助中心清物盖章。
资助中心将于各院到学工部领取“毕业证、报到证通知单”时,统一审核。
四、毕业生的离校清物单办理完毕后,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集中领取“毕业证、报到证通知单”。
五、为节省时间,请各院辅导员将收到的清物单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好,到学生工作部领取“毕业证、报到证通知单”。
领取时间安排:
6月12日下午3时: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学院、化学工程学院、五年制专科部
6月13日上午9时:财经学院、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工艺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五、辅导员持“毕业证、报到证通知单”分别到教务处和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六、交过清物手续的毕业生于6月15日下午到辅导员处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七、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和就业指导中心只对辅导员办理领证手续,不对毕业生个人。
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就业指导中心
200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