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疗保险政策
一、筹资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费每生每年20元,医保卡工本费7元。
二、医保报销范围
自然疾病予以报销。应由第三责任人负担的(如车祸、打架斗殴等)不予报销。
三、门诊就医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指定门诊医院为校医院。(医保卡未下发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号就医,医保卡号已于开学初下发各院辅导员)。
2.每生每年可报销校医院门诊医药费40元(本年度未使用完的可累积至下年度使用)。
四、住院就医
参保学生患病时凭医保卡(医保卡未下发期间可联系学校学生处,凭医保卡号开具相关证明)到开封市定点医院就医。如遇实习及寒、暑假期在外地定点医院就医请于住院3日内(从住院当日起算)通知学校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报销。
1.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报销比例调整为: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
2.年内最高报销限额为5万元。
开封大学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