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开封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成长成才服务等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第二课堂为阵地、以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为手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具体工作职责有: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上级政策学习,研究制定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总体规划、学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负责学生的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工作。把握学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生与学校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学校和谐校园建设;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工作。
五、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指导院部做好班级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工作。提出学生学风建设目标要求,制定推进学生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工作。做好“奖助贷补”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落实工作,做好“奖助贷补”的发放、汇总、审核、申报、发放等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救助,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和服务。
八、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现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九、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做好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学生工作系统夜间值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军训、《军事理论课》教学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大学生入伍征集工作。协调兵役机关与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审查,病史检查,学历审核等工作。落实入伍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的政策待遇及跟踪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考勤管理、早操管理、学生行为规范及文明修身教育、学生综合测评、学生先进班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及学生违纪处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证及校徽发放、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新生报到、注册、新生开学典礼及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十六、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毕业典礼及文明离校工作。
十七、负责指导、督查院部学生工作。落实《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测评体系(试行)》,开展院部学生工作综合考评。
十八、指导院部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课堂创建工作。
十九、指导院部做好学生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工作。
二十、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更新网页内容,提高网站质量。
二十一、完成上级或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