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期学生成绩录入自今日起至2012年1月5日23:59分截止,请各位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并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学生名单,准确录入成绩。
第二:所有学生都必须有成绩,不得留空。
第三:“缓考”由教务处统一处理,各位老师不得直接给学生录入“缓考”标识。
第四:如果某门课程学生人数较多,建议分几次录入、提交。
教务处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