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课及上课时间安排
1、本学期选课时间:2012年2月28日(周二)8点-3月2日(周五)20点
2、本学期上课时间:自3月5日(周一)起,按选课时显示时间上课。
二、选课规定及选课方法简介
素质教育选修课供各专业学生选报,学生应在第四学期前必须按以下规定选报2门课程(含第四学期),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入校新生不参与选课。
(一)选课规定
1、 学生可在所开出的选修课课程中任选。
2、不得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应跨专业选课。
3、每学期开出的选修课程中,每人每学期只限修一门。
4、选修课考试未通过者,不安排补考,学生可再次选修该课程,也可按选课要求选择其他课程。
5、茶艺、调酒课不满20人不开课,数学建模课不满30人不开课,其他课程选报不满60人不开课。
6、选课时间截止前请再次查看“正选结果”,避免错选、或操作不当漏选等情况。选课时间结束后不予补选。
(二)选课方法
1、登陆开封大学主页,点击屏幕右边“教务管理”按钮,进入教务处网站,点击右侧“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按钮进入登陆界面。
2、点击网上选课菜单中的正选子菜单—〉在课程范围中选择“主修”(公共任选课)—〉单击检索按钮,系统将检索出可供选择的课程。
3、点击想要选择的课程前面的方框—〉然后点击该课程后面的“选择”,系统将弹出该门课程的详细信息,选定要选择的上课班级,单击确定。
4、单击课程范围后面的提交按钮。
5、点击查看“正选结果”,如果出现你选择的课程,表示选课成功。
6、退选:在选课结束前,如果你不想选修该门课程—〉在正选结果菜单中单击“退选”按钮,即可退选。
7、改选:在选课结束前,如果你想改修其他课程—〉先按步骤5退选,再重新选择。
8、在选课截止日期前,请选课的同学再次登陆系统,查看选课人数,不够开课人数请改选其他课程,并核实自己的选课是否成功。
9、选课系统按时关闭,系统关闭后不再添加任何学生。未选上的可下期再选。
三、学生上课须知
凡选报选修课的同学,应遵循以下上课要求:
1、选课后应及时购买所需的讲义或教材(可咨询任课教师或教材室),经济上有困难者,可两人共同购买,也可向上一届同学借用,但学校和个人不得做硬性推销,不得从教材费中统一扣除。
2、部分课程如书法、篆刻、茶艺、调酒等所用材料如颜料、墨汁、纸张、刻材、刻刀、茶叶、酒类等用品,由选课学生自备。如需统一购买、统一使用的,应交纳基本材料费,由学生管理使用,多退少补。
考试除标准试卷外,其余考试用纸和材料仍由学生自备。
3、选课后应按教务处下发的时间表按时上课,没有请假手续,旷课累计超过1/3总学时者,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上课资格和考试资格。
4、上课期间应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完成有关作业,作业量完成不足1/3者,不得参加期末考试。
5、考试要求按《考试工作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违纪处理等同于必修课。
6、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再组织补考。应在下期按规定的课程类别补选其他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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