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拟确定以下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自2018年9月25日至9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问题反馈旅游学院104办公室门口“意见箱”,或电话反馈23810861 23810024。
旅游学院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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