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离校前须到图书馆办理清书手续,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交回借书证后,领取“图书清单”。
2、各班班干部携带图书清单、学校发的清物单、退押金人员名单(此三项清单须一一对应)和图书押金收据,到流通部集体盖章、领取押金。
3、外出实习的同学由班干部与该生联系,可委托其他同学办理手续,以免影响该班清退押金工作。
4、未办理借书证的同学,凭校发清物单和学生证到书库查证后领取“图书清单”。
5、遗失图书的同学须购回原书,购不回原书者,按图书馆规定赔偿。
6、有其他情况的同学,放在正常办理手续之后(6月12日以后),作为遗留问题处理。
附流程图:
个人还书(请到各书库) → 交借书证(各书库均可办理 → 领取“图书清单”(各书库均可办理) → “图书清单”交班干部 → 班 干部带校发清物单、“图书清单”、退押金人员名单(此三项清单须一一对应)和图书押金收据到三楼盖章、领取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