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成员
主任委员: 张九明
副主任委员:程 欣
委 员: 秦新峰 韩超 白洁 司海舸 王磊 段照炜
龚淑梅 程冬阳
2、工作职责:
为了有效开展我院各项教学工作,指导我院专业建设和教学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我院整体教学水平,保障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特成立外国语学院教学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教学委员会是全院教学工作咨询、检查、评价、审议机构,在院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院教学委员会会由院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副高职称成员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
3.学院教学委员会每届期限与学院领导任职期限同步。若相关的学院领导岗位变动,教学委员会即行换届。由于调离、退休、病休或其他原因造成委员空缺而影响工作时,由教学委员会主任提议,教学委员会协商,确定增补人选,经学院院党政办公会同意后进行更换。
二、工作内容
1.根据学校各级有关教育教学的文件和要求,研讨学院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讨论并制定专业调整、专业增设和专业建设规划;
2. 制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业务培养要求,讨论并确定各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课程教学大纲,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
3.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和外语教学的发展状况,提出推进系教学改革的思路和方案;
4.全面掌握系教学工作情况,了解学院教学状态和教学管理工作状况,研究学院教学发展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5.对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学研究课题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审定各类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和结果鉴定;
6.审查课程教学大纲、试卷库建设及试卷质量,专业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7.组织各类教学竞赛和各项教学评估,审定教学竞赛和评估的结果与奖励;
8.委员会每学期应组织一次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和学各个环节的具体情况,收集师生对学院、系、教研室、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9.依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对本院出现的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并形成处理意见;
10.向学院提出教师职称晋升和各级各类与教学相关的评优意见和建议;
11.委员会一般至少每学期开一次工作会议,必要时,经主任提议,可临时召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