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学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1.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
经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
党支部接收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入党对象
4.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指定1-2名联系人
5.
党支部、联系人定期填写《培养对象、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6.
参加党校培训,培训合格,发证书
7.
党支部、院部总支对发展对象作政治审查
8.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9.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确定发展对象
10.
党支部、院部总支审查发展材料。党支部、院部总支发展教职工党员要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发展材料
11.
党支部、院部党总支公示发展对象名单
12.
对经公示无意见者发放《入党志愿书》
13.
入党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14.
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5.
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并报院部党总支,院部党总支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审议,发展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直属党支部报组织部审议)
16.
院部党总支、组织部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17.
校党委审批新发展预备党员名单
18.
院部党总支、校党委组织部给新批准的预备党员发放《入党通知书》
19.
党支部继续填写《培养对象、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20.
预备期满一年,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
21.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可否转正意见
22.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填写支部意见
23.
院(部)党总支召开会议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并填写意见
24.
校党委召开会议审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并填写意见
25.
党支部负责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审批意见,并告其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26.
及时将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